念念不忘的她中考满分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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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小学四年级,他们都年少无知,但是从那时候,她就无声无息的走进了他的生命。

童年显得特别漫长,因为那时候的无忧无虑,纯真快乐,每个人都干净的透明,豆蔻年华里内心总会因为某个人而悸动。那时候他不知道什么是喜欢,什么是爱。只是知道遇到一个人会脸红,会心跳加速,会开心不已,见不到会总是想她。就这样羞涩了两年,她走了。他们分到了不同的中学。他没有伤心,也没有矫情,因为他相信我还能见到她。但他也没有奢望和她会发生跟多的故事。

上了初中,他才渐渐发现有种思念叫喜欢,曾经他也有时候下定决心不再想她,删掉和她的所有。可他发现忘不掉她。他总是默默的关注她,看着如星星般闪耀的她,身上总是包裹着无数闪耀的光环,让他觉得自己渺小,她如浮光中的幻影那样缥缈。他知道,女孩不需要他。她身边并不缺少优秀的男孩,他也觉得没希望。不会有结果的希望都是剧毒啊,就像卖火柴的小女孩用来暖和自己的火柴。可是忽然间就那么那么的不甘心啊?喜欢一个人需要理由么?需要么?不需要么?需要么?不需要么?

他总想自己在她眼里出现的时候……璀璨如星辰。可即使有那么一天,他披挂着漫天的星辰而来,可是仰天空的瞳孔已经不在,看星星的女孩已经走了,那璀璨又有什么意思呢?孤单的连星星都想坠落。他开始绝望,后来他开始渐渐不太想起她,他开始了他自己的生活。

可在一个晚上,她突然又找他聊天。他平静了许久的心弦被波动了。他的内心已不由自主的向往与她相濡以沫的未来,心潮再也难以抑制下来。但是,之后,她又不理他了。这让他无比的心痛,那些没有开出花的希望的种子就该被埋葬在土里么?甚至没有一个春天让他们发芽。可为何还要在最后的时候给予一些温情?

他和她没有恋爱,没有拥抱,没有初吻,没有浪漫,他在她心中甚至一点都不重要。他知道,朋友安慰他的话都是骗人的,永远的永远只不过是个美丽的神话。曾经以为念念不忘的东西,总有一天会变得面目全非,就像他记忆中的她。在他寂寞的时候,总是会意犹未尽的想她。他们之间没有什么故事,没有什么特别值得留念的东西,去依旧温暖。

那些曾经以为念念不忘的事情就在我们念念不忘的过程里,被我们遗忘了。

念念不忘的她中考满分作文【篇2】

一直想要零花钱,但是却一直没有,我只要看见桌子上有钱,管他五毛还是一块,先拿走再说。但是一毛两毛这样的钱不足矣满足我,于是偷钱行动开始了。

妈妈在厨房做饭,我迅速溜进卧室,找出妈妈的钱包,打开一看,哇!100的、50的、20的、10块的,全是大款,拿100的、50的拿不起呀,我刚去碰了一下20的钞票,眼看就要成功了,突然妈妈大喊:“月月,帮我洗几根胡萝卜。”吓得我连忙把钱放下。唉,第一次行动失败了。

有第一次就有第二次,于是我计划了第二次偷钱计划。这次我可长记性了,趁妈妈出门去拿,谁知我居然忘记了,妈妈出门要拿钱包。本以为就要成功了,以后真不瞎抱什么希望了。

第三次了,妈妈在给妹妹洗澡,我又飞进了卧室,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速度拿出了五块钱,然后飞回了自己的卧室,看着这张偷回来的钱,心里既兴奋,又紧张。我紧紧地握住钱,生怕它逃跑了。

正当我得意之时,妈妈突然出现在我的卧室,好一个捉贼现场,妈妈捉住了我这个小贼。妈妈用严厉的口气问我:“这钱哪来的?”我支支吾吾的说:“捡……捡的”,“捡的?”妈妈明显不相信,我只好从实招来,把钱还给了妈妈,被妈妈好顿教训。

从这以后我再也没有偷过妈妈的钱,妈妈也给了我一点零花钱,虽然很少但是至少光明正大的,不用偷偷摸摸的。

我至今还忘不了当时的那种感觉,既愧疚,又害怕,岁月也告诉:我什么可为,什么又不可为,长大的滋味有时也会痛。

念念不忘的她中考满分作文【篇3】

小的时候,我总喜欢舞枪弄棒,有空就在家里拿一根塑料管乱比划,嘴里不时还哼哼哈哈的配着声音,生怕力道不够,总能玩的不亦乐乎。

记得一次去外地旅游,看到一排排卖玩具的地摊。伸缩剑第一次出现在我的眼前,如同自定义般地忽略了旁边的刀枪剑斧。于是我挣脱了妈妈的手,跑到地摊跟前细细端量起来,剑是铁质的,只有一个剑柄的长度,有一个盖子盖住了剑身。我拿起剑拔开盖子,向前用力一刺,嗖的一声剑身脱壳而出,分成五节组合了起来。看着这心仪的宝剑,爱不释手,竟情不自禁的表演起了自己平时舞枪弄棒的剑术,我回脸冲着摊主做了一个鬼脸,便喊了一声:壮士看剑。店主顺势拿起一把木制的青龙偃月刀迎合我突如其来的攻击,呯呯嗙嗙的声音看的周围的人哈哈大笑。妈妈即刻上前制止了我的无礼举动,并一再和摊主道歉。摊主便笑着冲我说:少侠好剑法,我和妈妈顿时都笑了。我便央求妈妈买下这把剑,可是妈妈却认为我年龄太小怕有危险坚决地拒绝了我的要求。

多年以后,我再次外出旅游,同样又看到了心意久远的伸缩剑,此时的我只是拿起来看了一眼,已没有了当年的冲动和雅兴,可是那厮杀的场面依然历历在目,始终难以忘怀。

这把伸缩剑令儿时的我一直记在心间,念念不忘,总好过每次旅行上车睡觉,下车拍照的感觉,哪怕是再小一点的念想也是美好的。

念念不忘的她中考满分作文【篇4】

记得那一次,有文学竞赛的主办方来到我所在的学校进行宣传。

那时候我是有些心动的,但是我又不知道能否再次夺得一席之地。

我写了一个关于秋天的故事,有秋天里的坚持,有秋天里的孤独,也有最终来临的爱与救赎。是的,那正是我自己的写照,不知道归程在何方,来路也是已经不可能回去的,一旦在两条交叉的路上选择了一条,那么另一条就最终只能成为永远的怀念、好奇与遗憾。

后来我便听到了一些传言,因为要考虑到平衡,所以不能只选择最好学校里面的学生,我想那或许奖项还是与我无缘了吧,但是又听到了新的传言,说是在评选的时候并没有写明是哪个学校的,而且我校的老师也没有参加任何评选的工作,但最后结果出来的时候,获第一名奖的人仍是我学校的,而且这传言的来源就是学校的老师,当时还不知道这种大奖花落谁家。

我带着一丝不安和期待等待着,同时我也已经坚持着写着一个又一个的故事,用不同的文章、不同的形式展现着心中的沟壑。

终于,我收到了领奖的通知。

在那个领奖台上,在主持人温柔和赞许的眼神注视之下,我结果那沉甸甸的奖杯,还有漂亮的礼品盒,装着奖金的信封。

我知道,念念不忘,终有回响,那是上天对每一个人努力奔跑的奖赏。

念念不忘的她中考满分作文【篇5】

是早晨,太阳未能穿透这层薄薄的寒冷,天空不断抛下细小的的雪子。没有北方的鹅毛大雪,也没有深圳的四季如春,那是家乡独有的雪景。

雪下得很小,可经一夜的堆砌,也足以为这个小城镇铺上一层洁白的外衣。家乡的冬季,浅浅的脚步由远而近。而雪,是冷到一定程度才会下的,不会毫无预兆的突然而至,不知现今是如何,应当与记忆中的相差不大。

未逢家乡之冬已近三年。在深圳温暖如春的冬季里,我总会想起家乡那些轻软触手而化的雪,以及未结冰却冰冷入骨的水流。

一些花开了,一些花落了,一些挡不住的寒风,从远处破空而来。拢了拢厚实的衣衫,踏着薄薄的雪,结队去山上寻找梅花。没有红梅来的鲜艳,而是粉白粉白的,颜色与桃花有些相似。同那雪交相辉映起来,倒有些小家碧玉的清新。

下雪时,许多顺山而下的小溪是不会结冰或是干涸的。它们适应于此,只保留了冬季应有的冰冷,潺潺地流着,在山中曲曲折折,时而带一片落叶,捎一瓣花瓣,倒是尽显些肆意自在。

深圳的冬,有时也是好的,胜在适宜的温度。可久了,就总觉得无味,草木总是葱葱郁郁死守着那绿叶,总是落不尽,不做一点改变。不过这变化不大的冬,倒也真令人体会到了四季常青之感,却到底是有些平淡了。

比起家乡的冬,雪反倒是二者最为显著的区别。也应此,一切家乡所拥有而这儿未有的事物,都成了怀念家乡最好的寄托。

家乡的雪也总因此,令我念念不忘。

念念不忘的她中考满分作文【篇6】

那雪下得细下得静,不声不响的,早晨一拉开窗帘,世界就变了个样。新奇又熟悉。

家乡几乎每一年都在变化,这一年路变宽了,在一年楼变高了。这些事物总是在变,可家乡的雪是不会变的。记得有一年回去,正巧碰上下雪那几日刚过,着实让我有些失望,总是念着念着,后来倒对它有了些执念,并非那所谓的“魔念”,毕竟雪是囚不住的。

这家乡就好像个人一般,不断地变化,这雪就是它的面具,轻柔,美丽,又冰冷。初见一眼是熟悉,可再仔细看看,它的内在已然变得陌生了。

有时我总觉得,这冬季要是同夏季一般,郁郁葱葱,到底是有些平淡了,可是这份平淡中,不是还存有一份多年以来的熟悉之感吗。而这家乡的冬,落着我熟悉的雪,戴着那多年以来的亲切面具,可到底还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从其内里的本质上变得陌生了。

人不也是这般,多年不见,每个人都改变了,重见时又重新戴上了记忆中熟悉的面具,可本质上却是陌生的。

我的父母他们会思念家乡,不仅在于亲人更在于那片土地,应为他们熟悉,而如今所在之处对他们才是陌生的。可与我而言,我成长于此,而并非我口中说说的家乡,于是,我对家乡的熟悉也仅仅浮于表面,变得形式化了。

而我之所以对那冬季的雪念念不忘,也仅是因为除亲人之外,那是我对家乡最熟悉且最感亲切之物了。

念念不忘的她中考满分作文【篇7】

一天晚上七点,我的父母带我来吃麻辣兔肉,进了饭店,我的父亲去挑选兔子,兔子有非常多都在笼子里,我的父亲挑了一只最大的,那兔子十分生机勃勃,跳来跳去甚至跳出了厨房,我偷偷看着那老板啥图第一刀砍向图兔子的头拿兔子没?突然跳了一下,但是老板那最致命的一刀砍向了兔子的脖子,兔子的血流了一地。

老板开始剥下它的皮,那白白的皮毛以成红色,老板在案板上用他那血淋淋的大刀砍向兔子,短短几道几声巨响,兔子就变成了几段兔子的眼珠蹦弹了出来,老板把那血淋淋的兔肉放在炒锅里不停地翻炒,开始放那红红的辣椒放在锅里那红红的辣酱渲染了炒熟的兔肉,兔肉已被渲染成红色,那血红色的肉开始开始争,原本无色无味的水花进入浓浓的辣酱汁中已变成浓浓的红汤,那位老板用他那熟练的刀工姜葱,青菜切成一段一段的放入高压锅里蒸焖熟生犹如那刺耳的汽笛,噗噗噗噗,就这样呐,那么可爱的兔子变成了一锅美味吧。我把兔肉放进我的盘子里,那红油依然没有流完。也要一口汤汁,新我的嘴里有十分柔软,入口,那留在嘴里的是辣,徘徊在嘴里的是麻。那一段段葱咬在嘴里第一口是香,后续的味道又香又辣。烩面在红油中荡漾一会儿捞出来到嘴里那是又香又辣,后味是甜的。

现在时,麻辣兔肉的味道依然徘徊在我的心怀。念念不忘,必有回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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