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人:我的同桌

| 小龙

下了课,别人都不肯把上课时写的答案借我抄,我向别人投去企求的目光,可没人搭理我,我无奈的垂下了头,这时我的救星来了——汪佳妮。她知道了我为什么不开心,她拿来了语文书,用她那亲切的话语对我说:“我借你抄吧!你不懂的地方可以问我!”“嗯,那等我抄好了,你教我理解句子的含义,好吗?”“好呀!”我的心里就像冬日里出现了一缕阳光似的。她耐心地等我写完了书上要记得东西。汪佳妮又用她那悦耳的声音,把她上课所学到的知识一点也不吝啬的,细心的教我:“这句话的意思是------这句话在文中起的作用是------这句话包含着的意思是------”

还有一次,老师提出了一个很难的问题,原本很热闹的教室变得鸦雀无声了,没有人举手,汪佳妮想了一会儿,举起了手,老师叫她回答,她不紧不慢地说出了答案,顿时周围响起一片掌声。

我的同桌就是这样一个乐于帮助别人的人。我为有这样的同桌感到自豪。

我的同桌叫任奕康,是一个活泼开朗的小男孩,由于以前和他同桌过,所以对他有了很多了解,现在又跟他同桌了,让我对他有了更多的了解。

任奕康虽然成绩一般般,但你可别小瞧他,他可是一个聪明至极的男生。有一次,前桌给我们俩出了一道脑筋急转弯的题目:什么动物像鸡?我想了又想就是想不出来,但任奕康却脱口而出“数码相机。”前桌马上拍手叫好,这样的答案他都能想得出来,我开始佩服起他的聪明了,但是如果能把这聪明用到学习上,他的学习成绩也就不会像现在这样一般般了。

同桌他还有一个爱好,让我哭笑不得,那就是喜欢给他的朋友起外号,我当然也不例外。跟他同桌第一天时,就给我起了一个十分老土的外号——阿花。为什么呢?因为他看我的头发上天天都戴着头花,觉得我叫阿花非常贴切。我知道后决定以其身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我发现他每天都喜欢穿绿的衣服,远远看去,像一片大叶子,于是我便叫他阿叶。我们两个还经常取笑对方,他说:“阿花阿花小阿花”,我便说“阿叶阿叶大阿叶。”就这样我们俩成了一对无话可说的好朋友。

别看任奕康是个男生,其实他是有善良的一面的,有一回,我在放雨伞,因为地面潮湿,我不小心滑了一跤,手指头被雨伞钩破了,出血了,我跌跌撞撞地来到教室里。同桌看见了,马上从他的书包里拿出了一张伤口贴,飞快地地给我,我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感觉“谢谢,我真不知道该怎么说。”他只是笑着说“俩同桌嘛!”

这就是我的同桌,一个活泼开朗的男生——任奕康!

每个人好像对同桌印象最深刻,不管他是好是坏。可能因为同桌我们是天天见, 所以,印象最深刻!

我的同桌是个男生,他中等个头,每天头发都很乱,不过有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让人想到了伟大的科学家爱因斯坦,照理说他如果每个方面都向爱因斯坦大师学习的话,我们的国爱说不定以后也会出现一个小爱因斯坦,可是他只是有一个科学家的发型,基他方面表现的却不像是一个科学家。

每次做作业,同桌总是让我教他,其实是想抄我的作业。每当这时,他总是苦苦哀求,说什么如果不把作业借给他,他 就大难临头了,而我总是在没有下一次的警告中一次又一次的给他抄了我的作业。每次考试,他总要让老师数落一顿。这个时候他总是沉默不语,一收他那些玩世不恭神态,强忍着泪水,可能他知道男儿有泪不轻弹吧,而我也后悔不该让他总抄我的作业。

我的同桌当然也是有优点的,他不管什么时候都是脸上挂着微笑,平时也来点搞怪的动作。同学们也喜欢和他玩。他很爱跑步,在班上是体育委员。身为体育委员,他每次都会为同学们准备好体育课上所有要用的到的器材,也时他还会帮教室里换纯净水。虽然成绩不是很好,可是在其他方面还是很称职的,教室地面上有垃圾了,他会自觉地拿起扫帚打扫卫生,下晚自习了,他会把教室里所有的节能灯都关了,要是有哪位同学生病了,他会忙前忙后,给吃的给水喝,还会逗同学开心。

我这个同桌给我们全班同学带来了许多的欢乐,真是活宝级的人物啊!

我的同桌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姑娘,她就是刘琳。

她有一双水灵灵的眼睛,一闪一闪的,像两颗宝石,一张樱桃般的小嘴,她剪着短发,瓜子脸,一笑起来,嘴两旁就有两个深深的酒窝,可爱极了!

她的成绩非常好,每次考试都能考到第一名,她不但成绩好,还是一个拾金不昧、助人为乐的好孩子。

那是发生在5月1日的上午,我爷爷给我交英语老师的20元钱没有了,我急得到处乱蹿,眼泪都快要流出来了。这时,她过来,关心地问:“肖翔,你找什么?”我说:“我的20元钱掉了,我正在找!”她说:“我也来帮你找吧!”说完,便蹲下来帮我找钱。过了一会儿,她突然大叫一声:“肖翔,我找到啦!”我听了,急匆匆地跑过去,拿了钱。然后我满怀感激地说:“刘琳,谢谢你帮我找到钱,如果没有你的帮助,我不知道哪时才能找到。”她拍拍我的肩膀说:“没关系,我们是同学,干嘛这么客气,再说这只不过是一件小事,但你下次可别再这么粗心,把钱丢了。”我说:“我知道了。”

还有一次,考试的时候我忘了带笔,我想考试没带笔不行呀。正在我着急的时候,她好像看出了我的心思,走过来问:“你是不是忘了带笔?”我说:“是的,我今天因为匆忙忘了带笔。”她听了,二话没说,便从文具盒里取出笔,说:“喏,借给你。”我拿来笔,认真地考,最后考了99.5分。我看着这分数,心想:这鲜红的99.5分,都亏刘琳啊!

这就是我的同桌——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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