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楷模鲍卫忠r人物事迹

| 泽慧

时代楷模鲍卫忠r人物事迹【篇1】

鲍卫忠,男,佤族,1976年6月生,中共党员,云南沧源人,生前系云南省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他长期扎根我国西南边陲,对党忠诚、公正司法,为民族地区繁荣稳定贡献法治力量;他始终珍视民族团结,深入村寨普法释法,依法保护各族群众合法权益,被当地群众亲切地称为佤山法治“老黄牛”;他严于律己、清正廉洁,彰显了新时代人民法官的政治本色。2021年10月,鲍卫忠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不幸去世。

2022年9月,鲍卫忠被追授为“全国模范法官”称号。

时代楷模鲍卫忠r人物事迹【篇2】

鲍卫忠是一位优秀的法院干警,他在工作中表现出色,以实际行动践行了“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

在工作中,鲍卫忠始终坚守初心使命,牢记职责使命,勇于担当作为,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出了突出贡献。他多次深入基层开展工作,化解了许多矛盾纠纷,为群众解决了实际问题。

鲍卫忠还积极参与公益事业,关心关爱弱势群体,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共产党员的初心和使命,展现了新时代政法干警的良好形象。

鲍卫忠的事迹得到了广泛认可和赞誉,他的精神品质和职业素养成为了广大政法干警学习的榜样。他的事迹也激励着广大政法干警不断奋进,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贡献自己的力量。

时代楷模鲍卫忠r人物事迹【篇3】

鲍卫忠长期扎根我国西南边陲,对党忠诚、公正司法,为民族地区繁荣稳定贡献法治力量;他始终珍视民族团结,深入村寨普法释法,依法保护各族群众合法权益,被当地群众亲切地称为佤山法治“老黄牛”;他严于律己、清正廉洁,彰显了新时代人民法官的政治本色。

2021年10月,鲍卫忠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不幸去世,年仅45岁。2022年9月,鲍卫忠被追授为“全国模范法官”称号。

时代楷模鲍卫忠r人物事迹【篇4】

鲍卫忠,历任云南省临沧市沧源县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公室主任、沧源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沧源自治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

鲍卫忠同志扎根边疆基层法院工作24年,始终奋斗在执法办案、服务群众最前沿,在平凡的岗位上书写了不平凡的一生,把自己全部力量贡献给了边疆法治建设事业,用生命展现了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崇高品质和职业精神,彰显了新时代政法队伍的时代正气、时代风采。

2021年10月23日,鲍卫忠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不幸去世,年仅45岁。

2023年10月,由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编著的《人民法官鲍卫忠》已由党建读物出版社出版。

时代楷模鲍卫忠r人物事迹【篇5】

鲍卫忠,男,汉族,1967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生前系云南省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一级法官。

鲍卫忠同志对党忠诚,把事业融入血液、刻进灵魂。在抗击新冠疫情这场大战大考中,他“疫”无反顾、冲锋在前,恪尽职守、无私奉献。在“清源”专项执行行动中,他奋勇争先、攻坚克难,执行到位金额达1.3亿元。他心系群众、执法为民,把群众满意作为最高追求,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2022年11月1日凌晨5时38分,鲍卫忠同志在沧源佤族自治县班洪乡班洪村执行案件时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不幸离世,年仅55岁。

鲍卫忠同志是新时代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干警的优秀代表,是政法战线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的杰出代表。

2023年1月12日,中共云南省委决定追授鲍卫忠同志“全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时代楷模鲍卫忠r人物事迹【篇6】

鲍卫忠,男,佤族,中共党员,1976年6月出生于云南省沧源佤族自治县,200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系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一级法官。2021年10月21日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于10月23日不幸去世,年仅45岁。

鲍卫忠同志于1997年10月调入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工作,24年的司法生涯里,鲍卫忠同志以对党的无限忠诚,对司法事业的无限热爱,为祖国边疆的法治建设贡献了自己的全部力量,他一生都在为实现公平正义努力奋斗着,为建设好美丽家园、维护好民族团结、守护好神圣国土燃烧着,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2017年因工作实绩突出,被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先进工作者”,2018年因连续评为“优秀公务员”被记三等功。鲍卫忠同志因公牺牲后,先后被追授为“全国模范法官”“云南省优秀共产党员”“中国好人”“2022年度法治人物”“云南省政法英模”“云岭楷模”等荣誉称号。

时代楷模鲍卫忠r人物事迹【篇7】

翻开鲍卫忠同志的笔记,第一页写着“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他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扎实投身审判执行主责主业,投身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重大专项行动中,不遗余力践行着共产党员为人民服务的崇高宗旨,兑现着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庄严承诺,被群众亲切地称为他们身边的“老黄牛”。

在执行工作中,为了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行案件中感受到司法温暖,鲍卫忠同志认真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用心用情为民办事解忧。案子再小,他都追求案结事了人和,为一个1900元的案件,他往返山间几十公里数次到被执行人家里做工作,直至解开当事人的“心结”;对待每一位当事人,他都以心换心,会为还不上欠款的养鸡人千方百计找销路,为患病当事人悄悄垫付执行案款。他把当事人的困难当成自己的,像家人朋友一样时时刻刻为群众着想,只要群众有需要,休息日、节假日都是他的工作日,田间地头、大街小巷都是他的办公室,不管受多少累吃多少苦,只为让正义兑现、让群众满意。在他任职期间,累计发放司法救助金90.97万元,为61位特困申请人解决了燃眉之急。就是这种最纯朴的为民情怀,他用最平凡的办案方式把执行做到了极致,让司法有了温度,让正义有了分量。

时代楷模鲍卫忠r人物事迹【篇8】

鲍卫忠同志从小就立志成为一名政法干警,做伸张正义的人民法官。进入法院工作后,他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在政治上、思想上、业务上不断磨砺自己,于2006年7月光荣加入中国共产党。在入党申请书里,他用工整的字迹写道:“要成为一个有高尚品德和崇高理想的人,一个对人民有利的人,像雷锋、焦裕禄、孔繁森等先进人物一样,为党和人民的事业鞠躬尽瘁。”他把入党看做无上光荣,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在本职岗位上更加努力地书写着对党绝对忠诚和对法治的坚定信仰。

他先后任书记员、书记员管理办公室主任、执行局副局长、执行局局长,无论在什么岗位,他都时刻把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他说,“我出身于边疆少数民族家庭,是党和人民将我这个佤族孩子培养成才,让我安身立命。这个恩情,我将用一生干好本职工作来报答,始终做到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

作为佤族法官,他认真学习贯彻书记给沧源佤族自治县边境村老支书们回信精神,组织所在党支部认真开展大学习、大研讨,他说:“在‘唱响新时代幸福之歌’征程上,我们要不断提升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边疆民族地区建设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他把书记的殷切嘱托作为奋斗目标融入本职工作,以对党的无限忠诚、对司法事业的无限热爱,为祖国边疆的法治建设贡献了自己的全部力量,发病当天,他仍不忘叮嘱执行干警核实司法救助申请情况,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忠诚坚贞的优秀品格。

时代楷模鲍卫忠r人物事迹【篇9】

在执行工作中,为了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行案件中感受到司法温暖,鲍卫忠同志认真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用心用情为民办事解忧。案子再小,他都追求案结事了人和,为一个1900元的案件,他往返山间几十公里数次到被执行人家里做工作,直至解开当事人的“心结”;对待每一位当事人,他都以心换心,会为还不上欠款的养鸡人千方百计找销路,为患病当事人悄悄垫付执行案款。

他把当事人的困难当成自己的,像家人朋友一样时时刻刻为群众着想,只要群众有需要,休息日、节假日都是他的工作日,田间地头、大街小巷都是他的办公室,不管受多少累吃多少苦,只为让正义兑现、让群众满意。在他任职期间,累计发放司法救助金90.97万元,为61位特困申请人解决了燃眉之急。就是这种最纯朴的为民情怀,他用最平凡的办案方式把执行做到了极致,让司法有了温度,让正义有了分量。

时代楷模鲍卫忠r人物事迹【篇10】

2012年3月,鲍卫忠同志任见习助理审判员,由于业务熟练、能苦善干,不久便被安排到任务最重的执行局工作。从审判岗位到执行岗位,为了尽快熟悉业务进入角色,他从“跟着学”到“抢着干”,把办理复杂案件作为历练自我、提升能力的良机,一点点钻研、一步步前进,逐步成为县法院业务骨干。

在全市法院执行法官干警心里,他是“能啃硬骨头”的执行先锋。2015年8月,任执行局局长的他挑起了重担,面对连年上涨的案件,他不顾本已繁重的工作,主动揽下大部分案件。2016年3月,“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全面打响,他带领全局干警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要求,全面推进执行信息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深化执行体制机制和管理模式改革。“执行案款清理”中,他带头认真梳理2013年以来结案的执行案件,清理出案款未全部执行到位案件共41件,未执行到位案款总额300余万元。他当即部署安排,逐案研究解决,提出了“严格执行程序、落实值班制度、细化工作措施、做好分类研判、严守工作纪律”五项要求和确保“人员保障到位、车辆保障到位、督促核查到位”三个到位。用时三个月,300余万元未执行到位案款全部执结。

在之后的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和“云岭总攻”阶段,他始终保持全力奋战的精神状态和奋斗姿态,带领干警奔赴执行。1095个攻坚“执行难”的日日夜夜,他熬白了头发,熬红了眼睛,双手出现严重的皮肤病变,身体机能迅速下降。经过不懈努力,全县联合惩戒体系初步形成,司法网拍率100%,财产查控变现效率明显提高,650件“钉子案”“骨头案”全部化解。在鲍卫忠同志任职期间,全局执行工作总体质效位于全市法院前列,部分指标多次位列全省法院第一方阵,为地方经济社会稳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163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