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求转发朋友圈合理吗

| 金梅

不合理,员工有权利拒绝。如果公司胆敢以要求员工发朋友圈但是员工没发的理由扣除员工工资,那么员工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朋友圈”公司怎能想占就占

“对于职工是否在微信朋友圈转发工作信息,应当遵循自愿原则。”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雁峰指出,要求职工在个人朋友圈转发工作信息,或涉嫌侵犯隐私权和言论自由。

张雁峰介绍,根据劳动合同法,未在微信朋友圈转发工作信息并不是扣除工资的合法理由。同时,用人单位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也须有充分的法定解除理由。若用人单位事先并未在劳动合同中与职工明确约定转发工作信息的岗位职责,那么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就不符合法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侵犯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负责审理前述陈某案件的重庆法院方面认为,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是用人单位制定或修改某些重大事项时的必经程序,尤其是在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过上述程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该案中,陈某所在医院制定的微信链接推广活动,涉及劳动者报酬和微信朋友圈的个人生活,属于直接涉及劳动者相关利益的制度,但该制度系单方要求,未经上述程序,不具有合法性。

“若因未转发信息而被降薪或解雇,劳动者应检查劳动合同中是否有关于此类行为的规定,如果没有明确规定,应及时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张雁峰提醒道。

“通常而言,品牌美誉度高的单位不会强制要求职工转发工作信息。恰恰相反的是,职工会因认可所在单位的产品或理念,主动转发以示认同,这是值得用人单位思考和学习的地方。”蒋巧林说。

如何拒绝领导让你发朋友圈

在现实里,其实不少网友也分享了自己的应对方法,有的网友表示:“这还不好办吗,朋友圈屏蔽他就可以了,发没发他都看不见,他让你发的你说发了,但是我就不给你看 。”

其实在那种销售行业里,每天发朋友圈是最常见的操作 。管中窥豹,强制你发朋友圈的领导,可能是管理风格很严格、事无巨细、并且有压迫力的领导 。

我认为,你能不能在他手下,过得很顺心,完全是取决于你的性格,跟你的利益 。对于这种领导,其实跟行业也有比较大的关系,如果你的性格,属于高度敏感,但是自觉性很强,那么,你可能适合管理宽松式的公司 。

当然了,如果你没有办法选择的话,那还是老老实实发朋友圈吧,只是需要耍些小花招 。根据领导的要求发朋友圈,在发的时候选择仅让部分人看,具体操作如图,可以只让某个标签的人看,也可以只让某个群里的人看 。

再不济,大家也可以设置成只让公司的人看,公司里的领导就会认为你已经发了朋友圈了,也不会再找你了 。

曾经我因为不转发,被领导开会批评,向同事学会这个技巧后,立刻就发了好几次,刷了领导的屏,其实只有领导能看见,别人都看不见 。

之所以有这么多人不喜欢发朋友圈,其实就是因为朋友圈是自己的私有领域,是门面担当,大多数人的朋友圈只是用来分享生活和心情的,发工作内容会让朋友们看低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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