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至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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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一定都接触过作文吧,作文是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作文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夏至作文10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夏至作文 篇1

夏至从来都是花开的最旺盛的时节,从四月的樱花落于满地,到五月的银杏洒满街边。

六月是个格外炎热的月份。炎热的夏天所有人都穿着长裤长裙,格外的赤热。什么,为什么不穿短裤短裙?因为学校不让穿啊,不,只有我们系不让穿。好想哭~~~

六月虽然炎热但却是个充满激情与热血的月份,许多的花,开了又败,败了又开,世界是那么的清新又宁静。天空中偶尔会飘来几缕残云,看起来续续缕缕的让人格外的舒心。刺眼的日光洒在银灰的小道,粗壮的杨树在小道两旁形成阴凉的树荫,走在小道中是那么的凉爽、舒适。清新的气息加上习习的微风,在夏季是多么的奢侈,竟让人不想离去。

夜晚在夏季里就是蝉的天下。傍晚,走在小道上,两旁的树林里有的是一声胜过一声的蝉鸣。在静寂的夏夜里是唯一的声音,奏成了一曲魅力的乐章。

走着回到家,细细的聆听着蝉的啼鸣渐渐的进入梦乡。

早晨蝉还是鸣叫着只不过有些异样,天空中的云彩渐渐多了起来,不一会便乌云密布小雨绵绵。雨水均匀的洒在油柏的街道冲刷着世界所有的污渍。雨势来得快去的也快,绵绵的细雨带来的是鲜少存在的雨后的清凉。当然蝉也是很多,尤其是当微雨过后,便是夏蝉鼎盛的时节。蝉声绵绵一直不停的响着,从天亮到天黑,再从黑夜到黎明。蝉只有一周七天的生命,在这七天里它们所要做的就只有孕育出新的生命,然后想办法让幼小的它们在地里存活上好几年,在下一个雨季到来之前破壳而出。它们向母亲一样无私挚爱。它们用着七天的时间用生命来诠释着它们的一生。七天的时间对于我们来说很短、很短,毕竟我们有无数个七天,但对它们来说就是一生。我们的一生要比它们多了不知道几百个或者是几千个日日夜夜,每个人都不会想着去珍惜时间,以为时间很长,想要做的事情日后做也不迟。

但人生谁又能确定过了今天,还会有以后吗,谁都不知道。谁又会确定明天的你会怎么样。

时间在一分一秒的流逝着,人在一分一秒中长大,世界万物都在生长着,都在经历痛苦,跨过艰难。

春至初新,夏至鸣蝉,秋至枫落,冬至寒梅。每一个季节都有着不同的色彩和味道,每一段人生都有着不一样的春夏秋冬,但每个人都有的是数不清的艰难后的幸福。

趁时光未远,你还年轻,愿随初心,不在离去。

夏至作文 篇2

写给夏至未至,纪念那些已经消失的夏天和香樟,以及那些留在每个读者心中的美好。

前几天在书店里看到新版夏至,突然觉得心里空荡荡的,仿佛又回到了一年前小四笔下的浅川,想起立夏每一次的哭泣以及那悲哀的结局。

永远记得夏至的最后一句话;那个男孩教会我成长,那个女孩教会我爱。当翻到夏至的最后一页时,眼泪已经划过脸颊,不是大声的号哭,只是感受着眼泪滑过时的滑腻和留在心底那不可磨灭的印记。

没有幻城的奇思妙想,没有梦里的意外,夏至给我的只是淡淡的忧伤,那么轻微却不停的想到书里的一切,仿佛是自己亲身经历一般,却在岁月的打磨下依然拥有它最初的光彩,不停的闪耀着,可能是微弱的,却让你在孤单是不由自主的想起其中的点点滴滴。美丽的浅川依旧在香樟的映衬下嫩绿,街上人来人往,依旧过着平凡的生活,谁知道在岁月的流失中有着夏至的故事呢。只有在人们的记忆中,你总能发现属于夏至的记忆,让你想去触摸,却又怕自己看了以后不能忘怀。但香樟的魅力和浅川的美好都足以吸引任何一个人的目光,何况还有小司,陆之昂,立夏和遇见在你身边,默默的注视着你,那是他们希望你走进他们的故事,分享他们的生活和心中对那些美好的回忆。

遇见的坚韧,立夏的哭泣,小司和陆之昂的友谊都成了夏至里不可磨灭的风景线,不停的吸引着每个读过这个故事的人,曾经的美好和希望虽然在20xx的夏天烟消云。但带给每一个人的是对年华的珍惜和对未来的憧憬。

夏至作文 篇3

谨以此文献给远在广东的麦麦和远离我们的迈克尔·杰克逊。欲将心事付瑶琴。知音少,弘断有谁听!——-岳飞《小重山》夜已至,夏未央!独坐窗前,看着星空,耳边回荡着迈克尔·杰克逊的歌,思绪仿佛回到了从前。那时,我们还是孩子……

《Youarenotalone》你不会孤单

第一次见到小松是在我读初一时,那时我习惯放学后独自坐在家附近的一棵大树下看远处的野草。断坦颓壁,枯森野草构建出这个喧闹小城的另一番风景,至少,那是我的洞天!记得那天,我依旧独自一人坐在树下,静静地凝视远方蔚蓝色的天空,恍惚间,一个身着乳白色外套的人坐到了我的身边,一句话也不说。我用眼角的余光打量着他,一个长相清秀的男孩子,一身休闲的装束,惟一与常人不同的是他乌黑的瞳仁里似乎闪烁着看不见的忧伤。我很好奇他的出现,便静静地问他的名字。他依旧双眼注视远方,淡淡的说:“麦小松,别人都叫我麦麦。”我们就这样侃了一个下午,郁闷的周末就这样被快乐所包围,候鸟默默地飞向南方,也悄悄地带走了我的愁思……

《Wearetheworld》四海皆一家

从前的我们都总以为自己是世界的中心,一起在“魔兽”里激战,一起赖在书店里看漫画,一起在球场上挥汗,一起享受阳光所带来的温暖……自从那天以后,我经常去找麦麦,在那些明媚或阴郁的日子里,我们静静窝在音像店里听“林肯公园”、“后街男孩”或“亚瑞唐多”……麦麦最喜欢迈克尔·杰克逊,他拥有很多杰克逊的CD,我陪他一起听歌,淡淡流淌的旋律像是熏衣草的露水被缓慢晒干。音像店的老板是一个粗犷的中年人,他对我们很好,从不埋怨我们占着试听机却不买碟。于是我们便更加频繁地出入,不自觉间我也深深喜欢上了杰克逊的歌!这样的日子给生活增添了不少闲逸和快乐,于是时间也那么随意地打马而过,我们都在默默地享受属于我们两人的幸福……

《Dangerous》危险

当汗液悄然浸透纯棉的短袖,夏天的炽热开始催促学期的结束,中考进入了倒计时阶段。听麦麦说,中考结束,他将与父母搬到广东。这属于我俩的最后时光却被题海吞没,实在是我们不情愿的事。终于,中考结束了,我们解放了!一放假,我便去他家看他。到那里时,麦麦正在看《海边的卡夫卡》,他喜欢村上春树的作品,喜欢那些富有智性和诗意的文字以及明快清新的笔调。他见我来了,便放下书淡淡说:“我明天就要走了,我这里有些不要的东西,你看看有没有什么需要的?”我顺着他的手望去,看见了一箱物品,放在最上面的正是我们第一次见面时他穿的乳白色的外套。我便说:“那件外套你不需要了吗?”麦麦笑道:“太旧了,赶不上潮流了。”我只是尴尬地陪着笑了下。整个下午我们只是说着一些无聊的话,我发现我们之间产生了距离,那是一种说不出的痛。麦麦走出房门,我也跟了出来,他送我回家。当我到家的那一刻,我感觉心被放空一般,只有手上的乳白色外套似乎还有一丝重量……我不知道当云彩承受厚重的水汽后是否一定会变成浓密的阴云压下来,我只知道当生活脱离闲适安逸后一定会化作逼仄的空洞将人吞噬!麦麦走了,我没有去送他,我不喜欢离别的感觉!

《Helptheworld》拯救这世界

深夏,我在音像店里独自闲逛,为了表达谢意,我买了一张杰克逊的CD,又想到了与麦麦过去的那些日子,于是双眼模糊!时间流水般滑过,我穿着麦麦留下的外套来到我们第一次相遇的地方,我静静的望着南方,打开CD,戴上耳麦,又是迈克尔·杰克逊那磁性的嗓音,还有那棵树,却没有麦麦陪我一同仰望那片天!一切都在悄无声息地离我而去,只剩下那些明亮的呼吸与欢笑,依旧隔着幻影夹杂在昨天里,影影绰绰,无声无嗅……

夏至作文 篇4

小时候,常听妈妈说,夏夜里她和小伙伴在老家的院坝乘凉,看星星,听牛郎织女的故事,还和小伙伴一起在田埂上捉萤火虫。那璀璨的星星和流动的萤光,就像魔法一样吸引着我。

转眼间,爬山虎又绿了,空气间,夏天的味道渗透得越来越浓……

去年暑假第一天,妈妈就告诉我一个好消息,要带我去薄荷岛看萤火虫。我快乐得整个人都飘了起来,眼前仿佛看到那迷离闪烁的光点,还伴着凉悠悠的海风拂面吹来。

下了飞机,放好行李,匆匆吃过晚饭,踏着一路夜色,我和妈妈乘车疾驰在颠簸的山路上。妈妈故作神秘地说:“今天是夏至,从今天起夏季星空将格外灿烂,期待今晚的夏夜奇遇吧!”

车终于在路边停下,快步行至河畔。突然抬头望天,呀!满是晶亮闪烁的繁星。硕大的极似灯泡,稍小的如晶如钻,重重叠叠,忽明忽暗。我激动地伸着手指,“看,那是北斗七星!”“哇!还有银河!”

漫天都是星辉,无数明星低悬眼前,仰望苍穹从拱顶到天边无处不是星光。

我们乘上小船,又向河道深处进发了,前边的路,越来越黑,却始终不见一只萤火虫。忽然手电光指向了岸边的一棵大树,随即手电光灭了,船上的灯也灭了,船停了下来,周围一片寂静。我正在奇怪,忽然看到一棵树竟然正在闪光。整棵树像撒满了金子,流光溢彩,那就是萤火虫呀!无数的萤火虫围着大树飞来飞去,就像点燃了圣诞节的彩灯,这些灯忽闪着光,摇来晃去,整棵树都活了起来,舞动起来。

成千上万只萤火虫聚集在河道边上的红树林中,数也数不清,夏风习习,微风簇浪,散作满河星光。

头顶星辉熠熠,眼前萤火闪动,像星河坠落在树稍,又似萤火虫飞上了天幕。我的眼前恍恍惚惚,穿行在这夏至夜晚的奇幻旅程之中,如梦似幻……

难道萤火虫是天上的星星变成的吗?我想,星星和萤火虫一定是好朋友吧!夏夜就是它们彼此相约的季节……

夏至作文 篇5

这是我读过的第一本郭敬明的小说,我被他的小说结局深深的震撼,看后让我彻夜难眠。

这个故事讲述了生活在浅川的几位青年,他们都是学校里老师的得意门生,他们为了自己的理想不断的奋斗着,盼着早日能出人头地。几个人之间那纯真无瑕的友谊,也着实让人羡慕。他们从不分开,平时一起上学,一起打闹,一起看画展,一起谈论着自己的梦想。他们坚信总用一天他们会创出自己的天空。通过几年的打拼,傅小司成了著名的画家,立夏成了他得力助手,而另一位主角陆之昂也从日本深造归来,助小司一臂之力,他经历了丧父之痛,出国留学之后,变得更加成熟,并不像以前那样天真无暇,无忧无虑。虽然经过了几年的沧海桑田,他们不再是埋头苦读的学生,但三人之间的感情却是忠贞不渝的,他们一点点被人熟知,即将走上人生最高的殿堂,可是一通电话改变了一切.....傅小司被人陷害剽窃他人作品,至此,他们每天背负着种种骂名,总会有人来信指责他们,他们的事业也因此陷入低谷,正当他们准备举办画展,重出江湖的时候,又是陷害他们的人出来肇事,陆之昂再也无法忍受,下意识的杀死了那个卑鄙的人,接着便冲了出去,流浪街头,躲避警察的通缉。立夏也在后来也无人知晓的离开了小司,虽然小司最终又取得了辉煌,但一切都结束了,三个人就这样,无法团聚,躲在不同的世界里,为彼此祈祷着.......

本部小说的结局,并不像其他的小说那样大团圆,各自都去得应有的成功,而它的结局却让人潸然泪下,但却让人深深的感悟,久久难以忘怀。三个当初嬉戏打闹,怀揣着同样的梦想的男女青年,不得不永久的分别。在生活中,我们身边同样洋溢着友谊,但很少很少,能将这份友谊保持到地老天荒,忠贞不渝,能为自己的朋友,两肋插刀,赴汤蹈火,在所不辞。本部小说里的另一人物,立夏的好友程七七,虽然她和立夏从小起一长大,最终成了歌星,但他为了不让别人超过自己,为了能获得自己想要的一切,不惜欺骗自己的好友,让自己的好友痛不欲生。虽然她获得了所谓的成功,但却被每一个人所耻笑,我们对待朋友要以诚相待,不能背叛这份友谊。

每当夏天,浅川的各个角落都会充盈着樟脑的香味,樟脑也是黔川的象征,本部小说的另一个主角。每当立夏问到樟脑的香味,便会想起与傅小司他们在一起的点点滴滴,在学校时的美好时光,也寄托了他无限的梦想.........

从一个稚嫩、不识愁滋味的孩童,成长为一个优秀的人,其间会经历很多很多,不会总是一帆风顺,其中既有甜美的,也有苦涩的,但只要我们抓住自己的梦想,拭一拭眼前的汗水,勇敢的前进,终会找到属于自己的七色彩虹。

夏至作文 篇6

窗边斜角,吊兰垂下,骄阳透入,影布墙上,慵懒的午后,老人摇着蒲扇,蝉也不停鸣叫,种种这些,原来是夏天。

林荫路,微风起,没有电扇,没有空调,回归最自然的夏天。小路上的泥土是干松的,有着一条条的裂缝,这是昨夜的暴雨后又有今天如火的骄阳烘烤过的,一块块干裂的泥土像曲奇饼干,还带着夏天的味道。烈日照的人有些头晕,眯着眼竟能看到阳光那五彩斑斓的光晕。

夏天火辣辣的来了,让人无法忽视,它张扬狂放,若春天是一个总穿着白衬衫,面带如春风般笑容的男孩,那么夏天一定是在球场上挥洒汗水的少年。夏天总是高调,他不想让任何人忽视他的存在,他就不停地发散他的热情,直到人们都躲进空调房,不再出来。他又不甘寂寞,他想和人们玩耍,街上的清洁工,工地上的搬砖工人都受不了这炎炎烈日,可夏天依旧没有低调,他想再不玩耍,秋天就要来了。

没错,当秋天来了,人们也会有种夏至未至的感觉吧。当眼前的生机变成昏黄,像老电视的图片,那时我也不免想还是夏天活泼些吧,亦有种夏至未至的感觉。夏天来了吗?夏天已经走了!当扰乱人心的蝉鸣,变成了萧瑟的雁叫,相信我们更喜欢不会让我们伤春悲秋的蝉鸣吧。夏夜微凉,星星闪烁,不似白天那天高云淡,夜空更深邃,夏天已经来了!因为其他三季的夜空都不如夏季深沉。

夏至未至,让人留恋。还记得那个夏末,我们多希望夏天慢些走,希望不要毕业,然而回首,总觉得发生在昨天,那个夏天来了吗?那个夏天已经走了!人生中有很多个夏天,但总有几个夏天让我们感到夏至未至,珍惜以后的夏天,不要让他悄悄流失,他高调地来了,又怎甘心低调的离去!夏至未至,让我的心里有空落落的感觉,却无力抓住夏季最后一缕炽热光线。

依旧是那个窗角,那盆吊兰,那片骄阳,那个午后,却已是物是人非了。那个夏天来过吗?那群少年还在吗?那颗初心还保留着吗……

夏至作文 篇7

我和安白随便上了辆火车,我被发现了,补了张车票。我庆幸地对安白说,幸好你没被发现。抬头见,却望见安白紧盯着我那深邃的眼睛。

他在说,海沫,你还想骗自己多久。

火车上的食物,向来贵得出奇。为了省钱,我和安白,吃了快两天的泡面。吃得我人都浮肿了起来。我呲牙向他叫道,我要吃肉。下一顿的时候,他就真给我弄了块炸鸡腿来,竟然还有一碗白米饭。我两眼放光,抢过便是一阵狼吞虎咽。吃到一半时,我忽而想到什么。放下碗来,将剩下的半碗饭和小半个鸡腿递给他,他笑笑摇头,无论怎样都不肯要。望着他纤尘无染的微笑,我心里一阵抽疼。

第三天,我们下了火车,包却不知道在什么时候被偷了。我们全身上下加起来,总共也不到20元。在那个陌生的城市,我们逛着一条又一条陌生的街道,仍由肚子咕咕乱叫唱空城计。肚子咕咕乱叫的那个人,是我。

我们去应聘工作,由于身份证被偷了,没人用我们。我们流落街头,靠着不到20块生活。买来的馒头,安白怎么也不肯吃。我有些委屈地抱着他,给他讲:“安白,我只有你了。”他无声地拿起馒头,如同嚼蜡般吃了起来。此后,他再也没说他不吃的话,我很开心。

第七天,刚好一个星期。这一天,我们身上已经彻底没有一分钱了。几天下来,我脏得不像话,安白依然纤尘无染,如初见时干净透明。那一天,我们漫无目的地走过一条又一条的街,直至走到那家精致的咖啡屋。

它很特别,给人一种莫名的落寞之感。

我鬼使神差般地推门走了进去,那个始终对着我笑很和蔼的老板娘出乎意料地没有因为我乞丐的装束将我赶出门。她上前来,将菜单给我,问我想要什么,还向我推荐她的免费烘焙蛋糕。我讪讪笑说,可以只要免费的蛋糕吗?她毫无犹豫地说可以,还问我要什么口味的。我转头问问安白要什么口味的,回过头来,只见她有些惊诧望着我,而后便笑笑去端来了蛋糕。

很好吃的蛋糕,我在一阵狼吞虎咽席卷之后,细细品来竟有些许苦味,那是淡淡的却很入骨的苦涩。老板娘坐了下来,她问:“你是离家出走的吧。”我点头,又摇头。她说:“我女儿也离家出走了。”她对着我温柔地笑了起来,“我女儿离家出走时,看着比你还小一点呢。”我惊诧地望着她,她微叹息了下,“当年,我打骂她也是为她好的。两年了,我守着这咖啡屋,一直在等她回来。”她随后似望了眼安白,继而笑道:“我女儿身边,也有个他”她的眼中泛着光,空洞洞的眼神很是叫人绝望。

我开始想母亲了,她发现我偷了她的钱,一定暴跳如雷,在家大发雷霆呢。老板娘叫住我,她说:“孩子,回去吧。”她还硬塞给我一笔钱,她说“别让你妈妈等得让别人笑话。”忽而,我酸了鼻子,她向来都是骄傲的,她怎么会让别人看她笑话。

夏至作文 篇8

感觉你就在身边,可每天都与陌生人撞见,檫肩。我犹如永久的站台,在放弃相守的当初漫长等待。想见来不及期待,记忆潮湿成了海。自你悄然走开,回忆填充没有你的空白。昨曰已离开,多少个明曰反复袭来。

初次读到这段话,已是寒秋,那枯黄了的树叶在秋风中打着旋儿飘落,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像那个生机盈盈的夏天告别。脚踩在落叶上,传来树叶折碎成几瓣的声音,夏天便在这个清脆的声音中破碎了。我方才懂得夏日已逝,冬天将至,等待自己的,是憨了凄切了无生趣的隆冬。

那个夏天,真的离我远去了吧,留给我的是一串串被雨水打湿了的回忆在弥漫着幽幽荷香的阳光中飘散。这个肃杀的秋天,连,回忆,也溃不成军。

让过去过去,让未来到来,遗憾始终在心底,我可以绝口不提。

晴天便是这个时候出现的。我们有太多共同点,我们太像,晴天。

该怎么评论他呢?他像是一阵微风。我曾说过很多次,我的天空很蓝,偶尔有几朵乌云导致心情郁闷,也很快会有风儿将它们吹散。晴天,便是一阵风,每一次都赶走乌云。太阳那个大大的笑哟,晴天,晴天!

晴天他应该是把我当一个孩子的吧!对我的每次调皮捣蛋都只是淡淡一笑。这对我很是受用。我老说:“晴天啊,这样会吧我惯坏的!”之后却依旧我行我素。晴天很是细心的,我每一次不开心,每一次遇到麻烦,每一次生病,他那真切的关怀或是略带责备的语气,都像被人捧在手心里一样。

而我的脑袋却似少根筋,晴天总是成为被我欺负的对象,每次无中生有,鸡蛋里挑骨头后带给他的是一脸无奈,偶尔也会让晴天成为阴天。而我的无理取闹只是怕被忽视,真的,我发誓。

虽然他也喜欢坏坏地以一种居高临下的态度,敲打我的头,坏坏地把我当个冤家打击,但他应该算是个善良的坏家伙吧!球场上陪我打球,默默地为我这个球技差到家的笨蛋一次次地捡球;有好书能想到我这个小书虫,有好吃的能分给我这只小馋猫。晴天真不愧是晴天呢!

晴天,我的很多心事都可以和他一起分享。他的出现使我想起很久以前读到的一句让我眼睛有液体滑落的话语:“或许这个世上真的存在这样一种人,遇见的活即将遇见的,在遇上他的那一刻起便会发现,原来苦与乐并不都是要一个

人自己承担的。”答应我,晴天,我们就这样一直笑这走下去好么?

今天冬至,寒冬的一半已逝,我也早在初冬戴上了暖暖的毛绒帽,天蓝色的手套一直放在包里随身携带,那条天蓝色的围巾——也不再压在衣柜底层。可是这个冬天,不冷,真的不冷,因为这个冬天一直是晴天吧!

后记:写到这里,一缕阳光从窗口散落撒在我身上,手上,脸笔尖也被晒得暖暖地哟。又是一个大大的晴天呵!抬头才发现,晴天,我们的天很蓝,蓝到透明。

夏至作文 篇9

盼望着,盼望着,那树上的柳絮都飘散的差不多了,唯有渐渐开始泛黄的柳条在那低垂着,远远望去就像是一顶遮天大伞,一阵微风吹过,柳条懒散地晃动了两下,接着又低垂而下,伴随着几阵闷雷,24节气之夏至便悄然而至了。

夏至,寓意炎热的夏天来临。一到夏至,为了解暑消渴,奶奶总会给我们买西瓜吃,看着那翠绿的西瓜,奶奶的话匣子也打开了:在我们那个年代,可没有空调和冰箱,热了的时候只能扇扇子。那时候,我们最希望能吃上一个大西瓜,最好还是冰镇的呢。哎!可那时候哪有什么冰箱呢?不过,那时候的水井可是一个天然的冰窖。我们一早去菜场买一个西瓜回来,然后再把西瓜泡进井水里,冰了一下午,等到晚上,再把西瓜从井水里捞出,将它劈开,分成均匀的角块,搁在盆里,等我们渴了的时候就拿出来吃,那些瓜皮碧绿欲滴,瓜瓤透红,瓜籽乌黑,被井水冰过的瓜肉冰凉酥脆,瓜汁被紧紧得锁在瓜肉之中,一口咬下,瓜肉混合着瓜汁一齐在口腔中绽开,甜蜜异常。西瓜的瓜皮也是可以消暑噢,奶奶笑着说。等我们把冰镇西瓜吃完,就把瓜皮收集起来,削去瓜皮和瓜瓤,只留下雪白的瓜肉,用盐腌着,晒干,晚饭的时候,取出一两块洗干净,切成丁,淋上麻油、酱油、醋,再洒上些蒜泥,和着白粥吃,真是清爽美味至极,但是现在很少吃啰,奶奶遗憾地说着。

现在我们经济发达了,人民生活水平大大提高,家家户户都有冰箱等电器,水井也渐渐淡出我们的视线,再也用不到井水做冰镇西瓜了,但是夏至吃井水冰镇西瓜那一幕却永远地留在奶奶的记忆里,想来那是幸福的吧!

夏至作文 篇10

半夜,沈诺打来电话,他说,沫沫,你出来吧。我们也该有一个终结了。

足球场内,他高坐观众席的阶梯之上,漫身酒气。他的脸在夜色之中愈发猩红,凉风肆意,我在他不远处坐了下来。

良久,他开口问:“我们是什么时候在一起的?”

我摇头,说不记得了。

他又问:“我的生日是哪天?”

我又摇头。

他神情有些淡漠,言语也总是淡淡的。他继续问:“我们最后在一起的时候是在多久之前?”

我还是摇头。

他说:“沫沫,当我看着你的眼睛时,却怎么也看不到我的存在。”他拿起地上的外套,站起身背对着我。他说:“我的生日是今天,我们是在我生日的聚会上在一起的。我们最后在一起的时候正是你的生日。”

我听人说起,那天他还为我准备了一个惊喜。

他走了良久后我才起身来,我开始怀恋初见的沈诺了。人心终是凉薄,经不起岁月的蹉跎。纳兰挥墨写下人生若只如初见时,是该有多么落寞。沈诺,那个女孩,我在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就见过,是她找的我。

只是,我们那时的感情,应该还算是真挚的吧。我曾经是很有自信的,却终也敌不过岁月的沧桑。

我又想起了那个夏天。

我回家之后,母亲还是打了我一顿。而后,便煮了一大桌肉给我吃。我忽然想起了老板娘,她现在或许还在等她的女儿。人啊,在孤寂的时候有个信念支撑着,再怎么也会好过一些。后来,母亲欣喜地发现我的渐渐变化,只是我们之间,仍还是那样吵闹着。我想起安白形容我和母亲关系的那个词,如鲠在喉,彼此刺伤彼此一辈子。

在以后无以数计的日子里,我渐渐不再封闭着自己,我渐渐学会保护自己,学会孤寂,学会一个人。现在,我可以一个人逛街,一个人吃饭,一个人安眠。只是在很黑的夜里,还是有些许挥之不去的恐惧。

只是偶尔在路边,听到熟悉的歌,看到熟悉的场景,会久久也会不过神来。在喧嚣的人群之中,会出神地漫步神游,让过往的一起都重新倒退回来。

安白,其实我已经很努力了呢。我也一直都在这样努力着。这个世界,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坏,却也总好不起来。

现在,我还是在很认真地努力适应接受呢。

安白抚着我的头,他说,沫沫,会好起来的,总有一天,这个世界终会好起来的。

21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