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书为话题的作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一定都接触过作文的吧,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你写作文时总是无从下笔?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作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以书为话题的作文【篇1】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小公主》的书。自从读了这本书后,我突然明白了成长中是一定要经磨难的。而经历过磨难的人,成功后,才会变得更加璀璨、闪亮。 日记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位善解人意的贵族女孩儿莎拉。克鲁在一所名叫“明钦小姐优等女子学院”的学校发生的点点滴滴的幸福、感人、悲哀的事情。当然,在最后莎拉以幸福的结局在我们这些读者的眼里画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这又是一本很值得我们深思的书。全书完全的显露出了一个充满友爱的世界和充满人情味的生活。从莎拉充当暴躁女孩洛蒂的“小妈妈”到莎拉一直努力帮助胖女孩埃芒加德学法语;从莎拉友好对待小苦工贝基到莎拉唯一的亲人—爸爸去世后,贝基、埃芒加德洛蒂努力安慰莎拉等事件,都很令我感动。
其中,我最喜欢第九章—“米奇塞德克”。这一章讲了在莎拉十二岁生日当天,莎拉爸爸去世的消息传到这所学校的校长——明钦小姐的`耳朵时,明钦小姐一怒之下,把莎拉赶到了阁楼里,让她当女仆。莎拉在阁楼里结识了一个老鼠伙伴这只老鼠长得很古怪,像一个长着灰色八字胡的小矮人。所以莎拉叫它“米奇塞德克”。每天,莎拉都从厨房拿来一些残余食物来喂“米奇塞德克”,她与“米奇塞德克”建立了奇特的友谊。一次,埃芒加德来阁楼里看莎拉,当她看到“米奇塞德克”时,吓得浑身发抖。后来,在莎拉的调节下,她也与“米奇塞德克”成了好朋友。
在最后,莎拉在爸爸的合作伙伴—一名印度绅士的帮助下,拥有了一所钻石矿。从此,莎拉又过上了那公主般的生活。
一本书读完了,而我却有些意犹未尽,我觉得莎拉暗暗告诉我:以善良对待别人,就会得到幸福的回报。
以书为话题的作文【篇2】
这是一个阴雨连绵的季节。瓢泼大雨顺着风势泼洒在窗户上,打湿了我的记忆。
那天也在下雨,我早早来到学校。老师要在早上听写语文,交完作业我想拿出书再看看。可翻遍了书包也没有看见书。“一定是忘在家里了,怎么办呢?即使不听写,也离不开语文书呀。”我连忙用手机和妈妈联系。电话一通,我就着急地喊:“我的语文书落家了,您赶紧给我送过来吧,快点,我在学校东门等您。”挂断电话,我就朝楼下跑去。7点10分,还有半个小时就要上课了。可是从家到校,等车、坐车就要半个小时。“完了,完了,这下糟了。”我心急如焚,站立不安。时间一分一秒地蹭着,如同老牛拉破车。5分钟、10分钟、15分钟……突然,一辆出租车疾驰而来,未等车停稳,车门就打开了,一位长发女同志急匆匆地从车上钻了出来,脚踩在水坑里也全然不顾。“妈妈!”我喜出望外,迎着跑去。“站着别动,别溅一身水!”妈妈浑身都是雨水,水不停地顺着裤腿往下流,但她仍然大声阻止我。她低头、弯腰,把书从怀里掏出来递给我。书整整齐齐,一点也没湿,我的眼睛却一下湿润了。“快回去吧,别受凉。”我点点头,依依不舍地走向教室,当我回头看的时候,妈妈挥手示意我快点走。
妈妈是个非常朴素、节俭的人,买菜货比三家,坐车尽量不倒车,独自一人决不下饭馆……可为了我的.一本书,她竟然打车。妈妈对自己是那样的苛刻,对我却是那么的大方,什么都舍得。我的眼泪再也抑制不住,扑簌簌地落下来。我想,我一定要好好读书,为了自己,更为了疼我的妈妈。
以书为话题的作文【篇3】
记得在一个周五,学校五点放学了。当我路过学校门口的时候,看到一群人围在那里,我走过去一看,原来,一位大约六十多岁的老爷爷骑着电动三轮车不小心把一个闯红灯过马路的大约一、二年级的小女孩撞着了,可能因为小女孩年龄小,没经历过这样的事,所以吓哭了吧!这个小女孩的爸爸正在和那位爷爷讲理。只听见那个小女孩的爸爸理直气壮地说:“你看你,怎么把我家孩子撞着了?这个地方,学校不是不让停车吗?”老爷爷一边鞠躬赔不是,一边赔礼道歉:“对不起,对不起。”小女孩的爸爸接着大嚷:“你这人怎么回事,走路不长眼呀!”老爷爷又说:“对不起,怨我,都怨我。”小女孩的爸爸不但不尊重老爷爷,还把责任都推到了老爷爷的身上:“对,就怨你!你把我孩子撞着了,不怨你怨谁?还怨我呀?”说完,还用力推了一下老爷爷,还好周围的人扶住了老爷爷,不然,爷爷非摔伤不可。
既然那个小女孩没受伤,只是身上有些土,还不如这件事就这样散了。何必弄得谁都不高兴呢?那个小女孩的爸爸心胸怎么那么狭窄呢?毕竟退一步海阔天空吗!
我转身离开了,走在回家的路上,我想:一个人的一生中不可能不犯些小错误,当他们犯小错误的时候,我们要心胸宽阔些,以乐观的态度去对待他人、宽容他人。只有这样,我们的社会才会变得更美好、更和谐。
生活像一本厚厚的哲理书,书中的内容包罗万象,丰富多采,无论是平凡的人,还是尊贵的人,生活都不会偏向谁,每个人都是它的作者。但善于生活的人往往是亲近生活的人,生活给他铺好一条通往阳光的`大道;而平日里愁容满面,精神不振的人,恰好是逃避生活的人,那些人不注重现实生活,而终日幻想未来,结果生活对他的惩罚却是:生活没有活气,无论做什么事都到处碰壁。我们千万别做后者,而应该选择前者,精神饱满地面对每一天的生活,只要坚信我们是在“品味”生活,而非是“熬”生活,相信生活给你的快乐比你的付出要多得多。
以书为话题的作文【篇4】
提到伴侣,人们一定会想到:爱人、朋友,甚至咖啡伴侣,你可曾想过书也有它的伴侣,它就是书签。
书签有千万种:有钢制的、纸制的、竹制的、带流苏的、卡通的近几年又出新品种,驴胶制成各式各样图案的。但不管样式怎么变,它的功能却亘古不变。
书最好的伴侣是书签,我最好的伴侣是书,我和书签自然也成了最伴侣。爱书的我,每次正式阅读之前,一定要给这本书找到最适合它的伴侣。
儿时买不到书签,就自己动手做:裁剪出一张整齐的小纸条,写上喜欢的名人名言,就是我的书签;捡片树叶、花瓣也是我的书签;花花绿绿的糖纸算是比较昂贵的书签了;再后来,衣服的挂签也成了我的书签;各种卡片也挤入书签的行列。直到我在文具店发现了漂亮的书签,即一发不可收拾,每到一处,买书和书签已成了规矩。
每一个书签背后都有一个小小的不为人知的小故事,连同我的行踪成了我生活的一小部分。
虽然没达到专书专签,但总也得款式、风格相匹配。例如:专业书,书签大多是看上去较正规的,严肃的,钢制的;记实类、传记类的书,书签会稍软一些,竹子的,纸制的,但没什么装饰;散文类的,书签一定要有特色,一定是美图,配以坠饰。
工作20余载,书没有离开过我,书签也如影随形。我还是喜欢读那些我喜欢的,但在别人眼里无用的书,来充实的我业余生活;做那些我喜欢的,但很多人认为无用的事,来填补我那颗永远也长不大的心。
当心情美好时,文字也跟着舞蹈;当心情落寞时,文字成了我的心理医生,帮我排除万难。书是我的伴侣,书签就是我的挚友,有时也会因喜欢的书签而读完一整本书。
书签和我有着千丝万缕情。
我会继续读书,继续和我的伴侣结伴而行。
以书为话题的作文【篇5】
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正是我们要建造秘密基地的时刻。
我们四处寻找建基地的地方,远远望见一个山坡,灰灰的,走进一点,发现全是石 头,没一点绿色,是建造戈壁秘密基地的好地方。走到跟前,是一片工地,原来这里正在建房子。有一圈围墙,我们找到一扇大门,门上有一个洞,门口没人,我们 便钻了进去,地上散放着石头,坑坑洼洼积了浑浊的水,阳光照在上面直晃眼。我心想:谁能在这儿住,谁又能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工作呢?又有谁能在这玩几天?
我们在里面横冲直闯,跑得热极了,便各自找了一块砖头,靠着一棵树坐下凉快一下。树四周打了三角支架,一看就是移栽的`,不过已经枯萎了。
“可惜啊!树已经死了。”柴灿说。
“就是啊!不遮阳,日头这么大,太热了!”我说。
柴放年龄最大,懂得也多,很肯定地说:”可惜什么,全是石头,哪能长得活。”柴放的话得到大家的认可,是啊!石头上哪能长树。
休 息了一会,我们继续玩。我躲在一堆沙子后面,向四周偷看。忽然,一片绿色映入眼帘,我顾不上暴露自己,一下子跳了起来。“你们看,那有树。”顺着我手指的 方向,前面几十米有一丛茂密的树木,三株或者是两株。我们一口气跑了过去,看见树好直,我对伙伴们说:“哇!这是白杨树,我在五年级下册语文学过袁鹰写的 《白杨》一课。”“对,这就是白杨树。”柴放说。我继续说:“白杨树能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生长,有人要建筑这儿,这儿正需要它,哪儿需要它,它就在那里很 快地生根发芽。”
以前我只在课文中了解白杨坚强、刚直的品格,现在我真地见识了。我觉得白杨树那种坚强不屈、团结上进的精神值得我去学习。
以书为话题的作文【篇6】
味道是一种审美,是一种格调,是一种气质。腹有诗书气自华是一种味道,而我喜欢那种脍炙人口、令人流连忘返的味道。
翻开书,迎来的是古朴大气,博大精深的文字。“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给人一种神秘、缥缈的感觉。
读书让我知道中国经受过多少挫折起伏:从原始早期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再到民主社会;虽历经千辛万苦,一路坎坷,终于寻得符合国情的正确道路。书记载了苦尽甘来的味道,令人回味无穷。
读书让我收获到柳宗元曾在《敌戒》中写到:皆知敌之仇,而不知为益之尤;皆知敌之寒,而不知方利之大。秦有六国,兢兢以强,六国既除,迤迤乃亡,敌存而俱,敌去而舞。敌存灭祸,敌去招过。充分的阐述了敌人对自身的重要性、决定性。
史书记载了项羽当时面对四面楚歌仍不肯过江东,在江边自刎的场景,临死前豪言道:“天之亡我,我何渡为!且籍与江东子弟八千人渡江而西,今无一人还纵江东父兄怜而王我,我何面且见之?纵彼不言,籍独不愧于心乎?”就这样壮烈忧伤地结束了西楚霸王辉煌的一生。
老舍的《骆驼祥子》中令人忍俊不禁;《童年》中天真,善良以及世态炎凉;《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中保尔靠着钢铁般的意志奉献了他的'一世。都让我为之触动。
“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陶渊明厌恶世俗官场污秽,不为五斗米而折腰的淡泊名利的精神,以及在南山那块空旷土里中耕种的自得其乐,忘乎所已,过着心中世外桃源的生活。
每一篇文章都能品出不一样的味道,能道出人生六苦。享受不一样的滋味。崔颢的《黄鹤楼》、中国的历史进程、项羽不肯过江东的男子气概、陶渊明的自得其乐……哪一个不能牵起人的七情六欲?令人流连忘返,回味无穷——这就是书的味道。
以书为话题的作文【篇7】
看到王老师发的主题之后,我便想起了《狼国女王》这本书,因为它有趣而惊险的故事。
之所以我喜欢这一段是因为这里面的紫葡萄很勇敢,更是因为他很坚强,他为自己的族群增添了一份光彩,接下来就让我为大家介绍一下里面的故事情节吧,还要讲一下我为何喜欢这一本书的内容。
狼王盔盔为了救自己的女儿葬身虎口,许多公狼都想获得狼王这个位置,而年龄最大的老母狼,为了不让自己的族群继续争吵,便让紫葡萄继任了狼王,因为他在紫葡萄的身上看到了狼王的气势,紫葡萄最初并不想当狼王,但是都不想让自己的狼群发生争吵,就只好做了狼王。
紫葡萄当上狼王之后,酸甜苦辣都尝过,进管早就不想当狼王了,可是他却不想让自己的外祖母伤心。最后紫葡萄带领的狼族就只剩下四五条母狼、六条幼狼和一只公狼了,想知道他们是怎样生活的吗?后面的故事可是更加精彩!
只剩下这十几条狼之后他们又遇见了另一个狼群,紫葡萄记得这一只狼群是他救过的,在冰天雪地他们打败了咬死狼王盔盔的那一只老虎,两只狼群并合为一体,紫葡萄又继续当上了狼国的女王,接下来遭遇到故事我可就不知道了,真的要给你讲一讲这一说我喜欢的地方。
《狼国女王》这一本书是由沈石溪写的,他写的书籍我都特别喜欢大多数都是关于动物类的,可是我却偏偏喜欢这一本书,其中他讲了紫葡萄的传奇故事还讲了母爱的.力量,里面不仅讲了紫葡萄带领的狼群的惊险故事,还有紫葡萄对自己五个孩子的关爱和宠爱,虽然自己的宝贝都一个一个的走过他的身边,可是他还是要让自己的狼族生活得更美好,最好不要让自己光想起他们的事情,否则就会对不起自己的一生,紫葡萄就是用这样的事情把自己的狼族壮大的更好。
大家听了我对这一本书的简介,希望大家都可以拥有它或爱护每一本书,因为每一本书都是有他自己最珍贵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