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的主题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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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的主题作文篇1

阅读改变了我的生活。生活总需要添加一些新的元素来调整生活的轨道,而对我来说,读书正是这样,“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大家对这些话再熟悉不过了,当我再一次深深品味时,更是感触深刻……

五柳先生曾说:“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每次听到这句话,我都会想起我熬夜看《汤姆·索亚历险记》时那跌宕起伏的心情,真是欣然忘食,有一种我就是主角的感觉。“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这“义”就是读书的意义,学习路上给你指导的是书,一生陪伴你的也是书。每一本书都有一个故事,每一个故事都包含了一个人生道理,一个人全力以赴地求知向上,世界都会给你让路。“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因为阅读,我们在不断成长!

有时候,将速度放慢一点儿,我们才能细品书中的醇香。阅读需要慢条斯理,细嚼慢咽,急躁不得。读一本经典更是如此,不细细品味,怎能悟出鲁迅对封建孝道的批判呢;不跟随杜甫一览众山小,怎能得知世界的美好;不让你在桃园停留,怎能知道刘关张三兄弟间的醇厚感情。所以请细细品读,感悟作者之深情。

没有读书的人就像一座空洞洞的房子,没有灵魂。我曾经在某书上看到犹太人让孩子们闻涂有蜂蜜的书本,是让他们知道:书本是甜的,要让甜蜜充满人生,就要读书。只要多读书,你就会发现你是这个世界上最富有的人。

所以说,让我们捧起书本,阅读书籍,丰盈我们的人生,助力我们的成长。

书的主题作文篇2

燃一炉清幽檀香,泡一壶紫砂香茗,捧一卷诗书细读,我的青春里有书香作伴。——题记

“向雷锋同志学习!”不错的,雷锋在那个年代里,就犹如黑白相片中的那一块彩色,是那么的出众,独具一格。他身上所穿的所有衣,不是别人穿剩下的就是补了好几年的。就连牙刷的毛都掉了,他也不舍得扔掉。有人会说他吝啬,但我却认为那是一种节俭。而他却将发下来的衣物生活用品都送给了缺少这些的战友。我的青春里有书香作伴,他教会我要勤俭节约,为人着想。

“两弯似蹙非蹙笼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娴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短短数言,曹雪芹便向我描述了一个多愁善感的林妹妹。曾含泪阅读《红楼梦》,感受那个大家族的兴衰,感受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故事,感受作者身处年代的动荡。我的青春里有书香作伴,是《红楼梦》悲戚的伤感。

“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我想,当时的你,望着这轮圆月之时,应是想起了你的故乡吧!你高傲不羁,挥笔体下了数百篇佳作,留给后人对你无尽的钦佩之情。你不慕荣利,品性高洁。无愧于“诗仙”这称号。只是你心里的愁绪太多,“剪不断,理还乱”。这样的里只有寄托在喝酒上,能消散心里无尽的愁。一杯浊酒,月亮一半你一口,剩下的一半便醉了半个盛唐。我的青春里有书香作伴,是你沉沉的愁绪的情怀。

轻扣一本书,小啜香茗一口,我的青春里有书香作伴。

书的主题作文篇3

从小到大,书包就是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我与它同甘过,也共苦过,书包里的故事就像天上的星星一样,数不胜数。

书包是我学习上的好帮手,书包里装满了书籍,可以让我带到学校里来,我每天所学的课程记的笔记,也会全部装在书包里才能带回家。对于我来说,书是我的命,如果没有了书籍,我的生活就会变的索然无味,而书包里装满了书,也就是书包是我生命的承载体,每当我背起书包,我就会明确我的任务——好好学习,只有背起书包,我才能踏进神圣的校门,开始我的`学习之旅。

书包也是我在校园中的好朋友。小时候曾经进行过这样一次比赛,把书包里的东西都倒出来,然后再装进去,谁装得快,谁就获胜。同学们全都忙得不亦乐乎。那时我第一次认识到,书包不仅是个能装东西的大口袋,而且还是可以与我共同娱乐的伙伴,也是我合作比赛的帮手。

书包也是我的知心朋友,当我有不能说出来的事情或秘密,或是一些有趣的事时,我都会把它们写在我的日记本上,然后再把它装在我的书包里,和它一起分享。

偶尔,书包会成为我憎恨发泄的对象,每当我把一大摞一大摞的书往书包里塞时,书包就会变得沉重无比,背上它也会很沉,使人心情不悦。当我为了一件事而闷闷不乐时,我也可以用“摔书包”的方式发泄我的不快,而看到书包可怜兮兮地躺在地上时我的心情也就不会那么沉重了。

书包对于我来说,不仅是良师,还是益友,我一定不会忘记那些事情,那些在书包里的故事。

书的主题作文篇4

书,是知识的海洋;书,是无声的老师;书,是指路的箭头;书,是黑夜的光芒。书,一直陪伴着我,见证了我的成长。

我家的书如同天上的星星数也数不清,那最闪亮耀眼的星星就是英国作家笛福写的《鲁滨逊漂流记》。读着这本名著,我的心里十分惬意。因为妹妹和妈妈出去逛街了,家里只有我一个人,我可以安静地看书了。

读着读着,我的心已经进入鲁滨逊漂流的孤岛。此时,背着鸟枪拿着斧子的鲁滨逊从我身边经过,他要干什么?原来他要做独木舟!他花了五个多月的时间将这庞然大物做好,然而船太重无法下水,只好做小的独木舟……他的坚持不懈深深打动了我!

他在孤岛上种小麦、捉山羊、救俘虏……功夫不负有心人,鲁滨逊终于离开了这个他生存二十八年的荒岛。我十分喜欢鲁滨逊这个人物,因为他不仅是一个探索者、发明家,还是一个拥有顽强毅力的人。他使我明白了:如果遇到困难畏缩不前,那将会一事无成。只有不怕困难,勇往直前,才有可能获得成功,从而成为生活强者。

这本书就是想告诉我们:一定要做一个学会生存、学会坚强、学会在困难面前不低头的人。

我不禁想起了上周的一件事:老师要我当一次道德课堂的主持人,给了我长长的稿子,我一来没什么经验,二来我也不想当,就把稿子还给了老师。老师瞪了我一眼,然后将稿子给了其他同学。当时的我在困难面前低下了头。现在想来,我真的是太懦弱了,为何不勇敢尝试一下呢!难道做主持人比鲁滨逊漂流荒岛的困难还大吗?想想都觉得自己做为男子汉气概不够!

这本书陪伴着我、激励着我,让我变得更好。我相信,我的人生不仅飘满书的芳香,而且我会日益坚强勇敢,因为有好书伴我成长!

书的主题作文篇5

老公,其实我很感谢你的{尽管有时候总的心情不好的时候拿你出气}感谢你让我的感情有一个很好的归宿,让我在心烦的时候有个诉说的对象,让这个从小缺乏安全敢的我有一个避风的港湾,我知道你给我的一切都是你自愿的但我还是很感谢你

尽管我们以前都有过曾经,但我向你保证这辈子我最爱的人始终是你,嫁给你的那一刻我就知道以后的悲喜全是一同和你度过的。

有时候我们生气,我脾气不好你也是笑着面对我从来没主动挑起矛盾在我火气爆发的时候你也没有甩开我就走的时候还每次生气离家出走都是你跑东跑西的把我找回来还要你给我道歉其实并不是都是你的错我却要把所有的错全让你一个人背起来。有时候我的确有点无理取闹有点脾气怪{在你看来}甚至有时候都会暴力自残全被你的没脾气给全盘没收了,生气过后你依然对我很好尽管你有时候的确有点懒惰,你宁愿我买名牌也不愿我给你买地摊上的东西你都会说那样的东西不好你不要其实这只是一点你更多的是想省下来给我买喜欢吃的东西前几个月我疯狂的喜欢上了吃葡萄而那个时候偏偏葡萄要15块钱一斤,你从没觉得心疼过每次买好还给我洗好了放在床边的桌子上让我一伸手就那拿到,你很省除了为数不多的抽点烟现在我也正在剥夺它,你饭量很大却为了省只吃一碗混沌你怕我累着自己又懒得做家务就把让你妈下班以后再做饭。

老公你真的很好!我很庆幸能和你度过余生!我们不要分开好么?如果有时候我真的把持不住让说了让你伤心的话的时候我希望你一定要用劲全身力气把我留住,抱紧我,对我说爱我我就会留下为了我们的爱还有即将出世的宝宝!

书的主题作文篇6

小乡绅贝内特有五个待字闺中的千金,贝内特太太整天操心着为女儿物色称心如意的丈夫。

新来的邻居宾利(Bingley)是个有钱的单身汉,他立即成了贝内特太太追猎的目标。在一次舞会上,宾利对贝内特家的大女儿简(Jane)一见钟情,贝内特太太为此欣喜若狂。

参加舞会的还有宾利的好友达西(Darcy)。他仪表堂堂,非常富有,收入是宾利的数倍,许多姑娘纷纷向他投去羡慕的目光;但他非常骄傲,认为她们都不配做他的舞伴,其中包括简的妹妹伊丽莎白(Elizabeth)。达西(Darcy)对宾利说,她(伊丽莎白)长的可以“容忍”,但还没到能引起他兴趣的程度)。伊丽莎白自尊心很强,决定不去理睬这个傲慢的家伙。可是不久,达西对她活泼可爱的举止产生了好感,在另一次舞会上主动请她同舞,伊丽莎白同意了和达西跳了一支舞,达西由此而逐渐对伊丽莎白改变了看法。

宾利的妹妹卡罗琳(Caroline)一心嫁给达西,而达西对她十分冷漠。她发现达西对伊丽莎白有好感后,怒火中烧,决意从中阻挠。达西虽然欣赏伊丽莎白,但却无法忍受她的母亲以及妹妹们粗俗、无礼的举止,担心简只是看上了宾利的收入和家产,并非是钟情于宾利,便劝说宾利放弃娶简。在妹妹和好友达西的劝说下,宾利不辞而别,去了伦敦,但简对他还是一片深情。

贝内特先生没有儿子,根据当时法律,只有男性可以继承财产,而贝内特家的女儿们仅仅只能得到五千英镑作为嫁妆,因此他的家产将由远亲柯林斯(Collins)继承。柯林斯古板平庸又善于谄媚奉承,依靠权势当上了牧师。他向伊丽莎白求婚,遭拒绝后,马上与她的密友夏洛特(Charlotte)结婚,这也给伊丽莎白带来不少烦恼。

附近小镇的民团联队里有个英俊潇洒的青年军官威克姆(Wickham),人人都夸他,伊丽莎白也对他产生了好感。一天,他对伊丽莎白说,他父亲是达西家的总管,达西的父亲曾在遗嘱中建议达西给他一笔财产,从而体面地成为一名神职人员(其实是威克姆自己把那笔遗产挥霍殆尽,还企图勾引达西的妹妹乔治亚安娜私奔)。而这笔财产却被达西吞没了。伊丽莎白听后,对达西更加反感。

柯林斯夫妇请伊丽莎白去他们家作客,伊丽莎白在那里遇到达西的姨妈凯瑟琳(Catherine)·伯德夫人,并且被邀去她的罗辛斯山庄做客。不久,又见到了来那里过复活节的达西。达西无法抑制自己对伊丽莎白的爱慕之情,向她求婚,但态度还是那么傲慢,加之伊丽莎白之前便对他有严重偏见,便坚决地谢绝了他的求婚。这一打击使达西第一次认识到骄傲自负所带来的恶果,他痛苦地离开了她,临走前留下一封长信作了几点解释:他承认宾利不辞而别是他促使的,原因是他不满贝内特太太和贝内特小姐们的轻浮和鄙俗(不包括简和伊丽莎白),只是看上了宾利每年五千镑的收入与房产,并且认为简并没有真正钟情于宾利;威克姆说的却全是谎言,事实是威克姆自己把那笔遗产挥霍殆尽,还企图勾引达西的妹妹乔治安娜私奔。伊丽莎白读信后十分后悔,既对错怪达西感到内疚,又为母亲和妹妹的行为羞愧。

第二年夏天,伊丽莎白随舅父母来到达西的庄园彭伯利,在管家的口了解到达西在当地很受人们尊敬,而且对他妹妹乔治安娜非常爱护。伊丽莎白在树林中偶遇刚到家的达西,发现他的态度大大改观,对她的舅父母彬彬有礼,渐渐地她对他的偏见消除了。正当其时,伊丽莎白接到家信,说小妹莉迪亚随身负累累赌债的威克姆私奔了。这种家丑使伊丽莎白非常难堪,以为达西会更瞧不起自己。但事实出乎她的意料,达西得知上述消息以后,便想办法替她解决了难题——不仅替威克姆还清赌债,还给了他一笔巨款,让他与莉迪亚完婚。自此以后,伊丽莎白往日对达西的种.种偏见统统化为真诚之爱。

宾利和简经过一番周折,言归于好,一对情人沉浸在欢乐之中。而一心想让自己的女儿安妮(Annie)嫁给达西的凯瑟琳。伯德夫人匆匆赶来,蛮横地要伊丽莎白保证不与达西结婚。伊丽莎白对这一无理要求断然拒绝。此事传到达西耳中。他知道伊丽莎白已经改变了对自己的看法(他日后对伊丽莎白表白:You are too generous to triflewi thme,你为人太真诚大方,不会以此来愚弄我),诚恳地再次向她求婚。到此,一对曾因傲慢和偏见而延搁婚事的有情人终成眷属。

书的主题作文篇7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不仅是人类发展的驱动,更以涣然一新的方式给我们一方畅索未来,渺若辰星,扑朔迷离的幻想之境。也许就在我与它心与心的触摸,体及之中,我已展开了一对以智慧为羽翼的翅膀,在忘我的书海中飞翔……

生命的形式不仅仅是满足于,在平实的路地上默默无语的度过空虚的寂寞时光。而应该在潜移默化中升华自己的肉体,更重要的是提高自身灵魂的高尚情操。我思故我在,人只有在读书中思索,在思索中读书,在不知高深处的湖水中漫逆,从而达到另一种生命形式的诞生。也就这样灵魂从混沌的尘世中超脱出来。《爱莲说》中的荷花“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在浑浊之中,不受污染,以洁身自好的品格立足于尘世中,亦称之“君子者也”。在不尽的书海中,无数倾吐芳香的荷花,在文人墨客的笔下。更显其高贵从容之色。也就在文学气息的充溢间,这个世界的纷繁事物都被净化了,丝丝渺渺浸润着这香气四溢的空灵之境。人在书中,也就更像是飞翔,毫无束缚,随心所欲,在不尽的大自然中也能嗅之清灵之气。在书中的一隅,奏响了春之声,绵柔细滑,清新怡人,恰似一位出浴的少女身着粉裙,在柳叶间翩然起舞,无怪乎有诗云:“碧玉妆成一树高,万条垂下绿丝绦。不知细叶谁栽出,二日春风似剪刀。”“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的世界令人神往,如痴如醉于诗情画意之中。枫叶寄托着人的思念故人之情,秋风瑟瑟,枫叶飘飞,滑落于你的指尖,你是否会想起“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当读到“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时。”是否会为瀑布的壮阔雄浑所吓倒,要知道假若瀑布退缩于岩壁之上,而不迈出腾空飞越之举,瀑布又怎么会有今天之奇观呢?

我不是一棵干枯的芦苇,而是在书香的雨露中沐浴长大的青翠欲滴的幼苗。在不断的畅想中飞翔,又在不断飞翔中升华。只有与书心与心地触及,才会感受到生命竟是如此丰富多彩。如烟往事俱忘却,心底无私天地宽。这种境界恐怕只能在徜徉于书海时,才能真正体会,也因为如此生命才能得卓的飞越。

书的主题作文篇8

瑞典乡村有一个叫尼尔斯的男孩,他十分顽皮,不听家长的话,对读书一点儿兴趣也没有,非常喜欢恶作剧,经常捉弄家里的动物。就在这样一个顽皮而又平常的男孩身上却发生了奇怪的事。

尼尔斯捉弄了一个小精灵狐仙,被小狐仙变成了一个拇指大的小人。而这时,雄鹅正想跟随大雁飞行,尼尔斯怕父母丢了雄鹅而伤心,于是双手紧抱住雄鹅的脖子,不料却被雄鹅带上了天空,开始了一段旅行。

当尼尔斯与雁群第一次休息时,他从狐狸斯密尔口中救下了领头雁阿卡,从阿卡口中他又得知只有回家了才可以变回人类,可是他不决定回去了,准备与雁群前往拉普兰,和雄鹅莫顿和阿卡会合。

一年一度的鹤之舞大会开始了,尼尔斯去欣赏了精妙绝伦的表演。将对雁群发起攻击的斯密尔赶出了斯康耐。参加完大会后,雁群与尼尔斯又继续前进,他们浏览了卡尔斯克鲁纳,落在了厄兰岛的南端,在那里与雄鹅拯救了小灰雁邓芬。借宿在山羊家,并帮助它赶路了狐狸。斯密尔为了报复他们,让乌鸦们去抓尼尔斯,在白羽卡尔木的帮助下,尼尔斯从狐狸的身边逃走产,而白羽卡尔木却为了救他们而死了。

尼尔斯继续飞行,见到了粗麻布一样的东耶特兰,帮助小马茨和奥萨从冰上逃离,并把狐狸斯密尔关进狗窝里。他又帮助老鹰高尔果回到天空,高尔果给尼尔斯讲了他与阿卡的故事,他们一起回到了雁群。

回到雁群后,尼尔斯帮助奥萨找到了父亲。就在雄鹅要被杀死之时,尼尔斯勇敢地站了出来,变回了人,救了雄鹅,回到了家。从此他变成了一个善良,懂重的好孩子。

书的主题作文篇9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因为书可以改变一个人的思想,改变人的行为,甚至改变人的命运。

我读过的书籍很多,最喜欢读的书是曹雪芹写的《红楼梦》。记得妈妈第一次给我买《红楼梦》,打开一看这么厚一本书根本就不想读。在妈妈引导下我打开扉页看到里面的故事,兴趣大增,一页一页津津有味的读下去。《红楼梦》讲的是一个家族的兴衰,反映一个朝代历史故事。主人公贾宝玉,他们的家族是因为家中一女子进宫当了皇帝的宠妃而盛起,于是他们天天吟诗作乐,而其中又有两女子非提不可,那便是薛宝钗和林黛玉。林黛玉生性猜忌,多愁善感,可贾宝玉偏偏就是喜欢她,她身子弱,老祖宗看不上她,便骗贾宝玉与薛宝钗成亲,当贾宝玉揭开喜帕发现并非林黛玉,而林黛玉气急身亡,悲痛欲绝,出家当了和尚。第一遍略读中我时而高兴时而忧伤,时而愤怒时而感慨万千。

当我了解故事背景再次精读时,我便边读边圈画好词佳句,品味作者的独特写法和别具一格的思想,到经典之处我甚至可以续编故事。读完之后就可以把自己的感受写下来,常读常新、百读不厌,学习借鉴里面的精彩片段。脑海经常想象作者是什么样的人?会有什么样的生活经历?为什么要写这个故事?

好书伴我成长。读一本好书,不但可以获得更多的知识,给自己的大脑充电,还能提高判断问题的思辨能力和战胜困难的决心。读一本好书就像喝一杯耐人寻味的绿茶,也是饮一杯回味悠长的陈年的佳酿!

书籍,就像一个深奥的大海,等着我去发现和探索,使我从书中获得智慧和乐趣!我爱你,书籍!

书的主题作文篇10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走进我的家中,一眼便可以看见那高高的五层书架,里面摆满了不同种类的书籍,散发着淡雅的书香味。

从小,我就喜欢听故事。当我能识字时,我一有时间便如饥似渴地拿起一本书。“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我最喜欢的就是带一本书去旅行,走在异乡之中,拿起一本书细细品读,总会有不一样的风味。长大了,我读的书也变得五花八门。历史、地理、天文、文学等书籍摆满了一整个五层书架。

当我读《上下五千年》时,我的心随着纷争的战国七雄,盛大的开元盛世,残酷的抗日战争时起时落,仿佛自己就是其中一个人物。

当我读《自然史》时,我跟随着踩矿人的步伐,科学家的视野,走遍地下、地上、天上,了解飞禽鸟兽,看遍五彩矿石,走过缤纷世界。

当我读《鲁迅全集》时,不禁从中感受到主人公那豪迈的气魄。当我读《毛泽东传》时,不禁从中感受到主人公那顽强的拼搏奋斗精神。当我读《名人传》时,不禁从中感受到主人公那坚强的毅力。

我最常去的地方便是那飘满书香的图书馆和那充满浓郁气味的书店了。每当到了书店里,我都会忘了时间,一站就是三小时却浑然不觉。我漫步在书的海洋中,感受着不同人物的风采和作者思想上的变化,恨不得立马钻进书中一探究竟。

捧一杯清茶,坐在高高的五层书架下品一本好书是我最享受的人生。它富裕了我的生活,使我懵懂的世界充满了色彩。我与阅读会继续相伴,直到我“读尽人间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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