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2024扬州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新鲜出炉,高考招生工作大家要注意什么呢?下面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2024扬州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最新版),希望能够对大家的需要带来力所能及的有效帮助。
2024扬州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最新版)
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
2024年4月30日9时至2024年5月10日18时。
(二)网上报名
1.考生登录综合评价报名系统(网址http://bm.chsi.com.cn/)进行注册、报名。
2.上传相关材料至报名系统(无需邮寄纸质材料):
(1)《个人陈述》(须考生本人亲笔手写。考生可结合对扬州大学办学理念、自身学科特长、报考理由、专业兴趣、未来发展规划等理解,独立完成(字数800字左右))拍照或扫描件,在“填报志愿—附加材料—个人陈述”中上传;
(2)符合第一类或第二类报名条件对应的相关证明材料:
①由中学推荐产生的各类荣誉及获奖证明材料须经中学负责人签字、加盖中学公章、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扫描或拍照上传;
②其他获奖证明原件扫描或拍照上传即可;
③符合第一类学业优秀类报名条件或第二类报名条件的考生,需上传期末考试成绩(含模考)排名证明材料(需加盖所在中学公章,中学审核人签章),详见附件1;
④中学公示证明材料(拍照或扫描上传。证明样式见附件2,公示期不少于3天);
所有证明材料在“填报志愿—附加材料”中相应类别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与报名条件无关材料无需提供;
(3)考生本人第二代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拍照或扫描件),在“填报志愿—附加材料—身份证”中上传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照片;
(4)报名申请表(考生网上报名程序完成后,打印申请表,申请表须由考生本人签字、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后,在上传申请表页面拍照或扫描上传)。
上述材料均须按报名系统要求上传并提交。考生须确保上传材料真实、准确、清晰,未按流程完成报名或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3.网上缴费
初审通过的考生,须于2024年5月31日下午18时前在报名系统中确认参加面试,同时自助缴纳报名测试费60元(我校不限制考生报考院校数,但面试时间冲突时,只能选择1所院校参加面试)。收费标准依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的文件执行。
扬州大学综合评价高考选拔程序
1.学校通过扬州大学本科生招生网及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我校综合评价录取政策,考生和家长及中学可通过相关渠道了解我校综合评价录取报名条件和选拔办法。
2.资格初审
报名截止后,扬州大学综合评价录取工作小组将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2024年5月25日前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上公示并报省教育考试院,考生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通过初审者须在网上确认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下午18时)。未确认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报到
通过资格初审并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24年6月15日上午8:00—下午17:0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具备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获奖证书、特长佐证材料)到扬州大学扬子津校区文津楼一楼大厅办理报到手续,并领取准考证。
4.面试
时间:2024年6月16日
地点:扬州市华扬西路196号扬州大学扬子津校区文津楼(具体考试安排将提前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及“扬大招办”微信公众号发布,请考生高考后及时关注)。
5.按照“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面试成绩高低,分别以不超过历史等科目类、物理等科目类综合评价录取计划数的5倍,由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我校综合评价录取面试合格考生。6月22日前,将面试合格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同时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作为我校2024年综合评价录取入选考生人选。
扬州大学综合评价志愿填报
我校确定的综合评价录取入选考生仍需参加2024年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并在我省高考志愿填报的规定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在“综合评价招生”专栏中填报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志愿。
第一类入选考生可在第一类或第二类符合选考要求所列专业中选择填报;第二类入选考生仅可在第二类符合选考要求所列专业选择填报。
其中,报考英语类专业(英语(师范)、翻译、商务英语)的考生,外语语种须为英语且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20分。其他专业不限报考语种。
扬州大学综合评价计算加权综合评价分
对填报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志愿入选考生,将高考文化分、面试分、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等级分进行折算、赋分,加权计算得加权综合评价分。
加权综合评价分计算方法(加权综合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
扬州大学综合评价录取规则
按照考生加权综合评价分从高到低排序,遵循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录取考生高考文化总分不低于相应省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如线上考生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按加权综合评价分从高到低录满为止。
加权综合评价分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由专家组集体评议,确定考生优先投档顺序。
预录取名单由我校招生委员会审定,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及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公示。历史等科目类加权综合分位居同首选科目前5名者、物理等科目类加权综合分位居同首选科目前10名者,经本人申请,可进入所在校区创新创业学院相关实验班就读。
综合评价录取考生与普通高考录取考生性质相同,享受同等待遇和政策。
扬州大学综合评价了解录取相关信息发布的官方渠道
录取期间的相关信息,考生和家长应通过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官方网站、“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微信公众号、所在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官网;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官方微信公众号、省教育厅官方微博、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及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其他途径了解。录取信息还可以通过高校官网或者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