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24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报名现场确认时间
福建2024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报名现场确认时间
1.报名确认点由县(市、区)确定。报名确认点应设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不得设在培训机构(学校)等。各县(市、区)应于网上报名开始前,向社会公布本辖区所有报名确认点的名称、受理范围、地址、咨询电话等信息。
2.报考人员本人须于2023年11月11日至16日,持报名所需材料到所选择的确认点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3.现场确认时,报考人员须提交本人户口簿、有效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供现场核对)外,还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班学籍花名册(须经学籍主管教育或人社行政部门审定并加盖学籍专用章)和实际就读证明(须经报考人员所在学校审定、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2)往届毕业生须提交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同等学力人员须提交初中毕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3)退役军人须提交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的身份证明材料和退役证(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军官转业证书、军官复员证书)。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须提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的身份证明材料,高素质农民须提交农业农村部门审核的职业界定和身份证明材料。
(4)父母工作调动、人才引进、驻闽部队现役军人(含文职人员)身份报考的人员须提供父母一方的身份证明材料。库区移民身份由当地教育部门协调库区管理部门核查。
(5)投靠父母一方的报考人员须提交被投靠人户口簿和身份证。随迁子女须提交父母一方在闽从业经历证明材料,其中缴交社会保险费或纳税的由教育部门汇总名单后交由当地人社、税务等部门核查。
(6)在我省定居的外国侨民须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台商子女须提交台商及子女台胞证、台湾户籍誊本、台商及子女暂住证、企业营业执照、聘用关系证明和在大陆获得的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毕业证书。
4.各报名确认点要严把报名确认关,逐一核对报考人员的身份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机对报考人员基本信息的准确性进行校验。要加强报名数据与学籍数据比对,严格审核报考人员学籍及其实际就读情况。要按规定将随迁子女身份信息在考区进行公示(其中应届毕业生还须在其就读的高中阶段学校同步公示)。严禁应届毕业生冒用同等学力人员或往届生身份报名,严禁冒用随迁子女身份报名,严禁不符合我省高职分类招考报名条件的人员报名。
5.报考人员本人应认真阅读报名确认点打印的《2024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所有信息,核对确认无误后签名,他人不得代签。一经签名确认,所有信息不得更改,由于信息错误导致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6.报考人员在《报名表》选择“只能报考高职(专科)批次”的,只能参加高职(专科)批次的录取。
7.报名工作结束后,各报名确认点应及时将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完整归档(一人一档),由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一保管备查。
福建2024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考试科目
(一)中职学校类考生
1.依据福建省中职学考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职业技能测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使用其在2023年6月参加我省中职学考公共基础知识(德育、语文、数学、英语)和专业基础知识的合格性、等级性考试成绩。
(二)普通高中类考生
1.依据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择优录取。职业适应性测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对于应届毕业生,使用其参加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不含实践操作)等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非补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3.对于往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使用其在2024年1月参加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不含实践操作)等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4.从外省(区、市)转入我省的考生,需按规定参加我省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不含实践操作)等六门科目合格性考试,其原就读地省级主管部门提供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仅作为普通高中毕业认定依据。
(三)特殊群体类考生
1.退役士兵、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等特殊群体类考生依据福建省统一组织的特殊群体类考生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并参考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择优录取。
2.特殊群体类考生文化素质考试科目为语文和数学两门,依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大纲(修订)的通知》(闽教考〔2021〕1号)中语文、数学考试大纲命题,采用笔试考试,每门成绩满分150分,总分满分为300分。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内容
1.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其中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分类考试一般应安排在每年春季举行。
2.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职学校毕业生的文化素质成绩使用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级招委会)统一组织或经省级招委会批准的少数优质高职院校组织的文化基础考试成绩,有条件的省份可使用中职学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3.职业技能考试由省级招委会结合本地实际统筹组织实施,可采取省级统考、多校联考、高校校考等方式。
分类考试和单招的不同
单招录取的考生在校期间不得转学或转专业,其他待遇与全国普通高校录取的高校考生完全相同。
分类考试招生类型主要包括两种:
一种是专业贯通培养计划招生,即部分市属应用型本科高校与部分高职院校联合开展的专业贯通培养试点招生。被录取的学生前三年注册为大学生,完成专科学习并通过转学考试的,升入相应的本科高校学习两年,后两年注册为本科生。具体试点学校和办法另行下发。
二是高职院校专业招生,即市属高职院校和市教委批准的市外高职院校实施的专业招生。
相同点:
1.录取组织方式相同,分类考试招生和单招均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志愿填报,录取交叉;
2.招生计划性质相同,分类考试招生和单招与统招生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单独招生纳入普通高等教育计划。是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教育,不属于成人教育或自考;
3.单招和分类考试考生的待遇、国家补贴政策、毕业时享受的就业政策、聘后工资、福利、职称评定、毕业证、报到证等,均与普通大学生完全相同;
4.被单招和分类考试录取的考生与网上高考录取的考生同年进入学院,同时毕业。入学时学费和住宿费是一样的,学生毕业后可以升本科。
单招和分类考试
(一)单招
单招就是单独招生。单独招生是教育部为进一步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简称“单招”。国家教育部为了加快职业教育的发展,实现中等职教与高等教育的衔接,加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力度,每年从高等学校招生计划中划出一定的比例专门用于对中等职业学校招生。
单招的招生性质和全国统一高考的招生性质是一样的,他们用的都是国家统一下达的招生计划,毕业文凭都由国家教育部统一核发,所以毕业文凭的“含金量”是一样的,不存在孰轻孰重的问题。在学校与统招学生享受的待遇是完全一样的,包括学生贷款、奖学金、转专业、专升本等。
(二)分类考试
分类考试招生是另一种模式的高考,今后高职院校考试招生的方向是与普通高考相对分开、符合职业教育特征,分类入学就是要打破以往一考定终身的模式,给学生提供多种升学发展的选择渠道,减轻部分学生的升学压力。
今后高职院校分类入学将与统一高考相互并行,形成多元录取的一种新常态。
分类考试招生与高考统考一样,都是高考。通过分类考试招生进入高职院校的考生,其计划性质、在校待遇、毕业生就业政策以及毕业文凭等均与通过高考统考录取的考生完全相同,而且,今后分类考试招生将成为考生进入高职院校的主渠道。
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是普通高等教育考试招生(含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和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该考试属国家教育考试。通过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籍管理以及就业等方面,与通过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被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即7月高考)。未被录取的普高类考生,可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